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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如何破解秸秆焚烧难题
来源:湖北日报
时间:2015-02-02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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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江苏、安徽、浙江、成都、西安等多个省市出台法规,禁止焚烧秸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出台《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江苏划定了各地禁烧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在夏秋收种的关键时段,各地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
安徽省各市都出台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被省、部督查组发现或者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每一个火点,对所在县市区罚款20万元。对有焚烧行为的农户,取消其秸秆焚烧补助,处以每次最高200元的罚款,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行政拘留。安徽省财政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行以奖代补,按小麦、玉米、油菜每亩20元,水稻每亩10元的标准奖补。
多个省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2012年,江苏省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安徽省去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298万吨,占可收集量的71.7%。两省基本形成了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等其他利用方式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利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