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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良法善治引领美好生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4-07-23 11:3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6年1月1日,鄂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8年多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地方性法规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  97件……一部部有分量、高质量的法规护航着鄂州百姓的生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围绕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自2016年1月以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小切口”立良法,抓实“有特色”促善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序有力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与期盼。

紧扣发展所需,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助推花湖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建设,强化法治护航,该条例获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提名奖;

坚持生态优先,制定湖泊保护条例、长港河保护条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守护美丽家园;

注重民生关切,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规范立法程序,制定立法条例,规范从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起草到审议、表决、报省人大批准,公布施行等立法程序。

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吸纳民愿、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绘就地方立法的民主底色,夯实良法善治的牢固基石。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智于民。每年通过《鄂州日报》、鄂州人大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向市直各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印发征求立法计划意见的通知。每部法规草案都通过鄂州日报、鄂州人大网站等刊登公告,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法规草案建议意见。先后深入基层和实地调研500多次,召开立法座谈和论证会400余次,收到意见建议600余条,让人民群众“冒热气”的意见建议成为保障立法质量的“源头活水”,使制定的每一件法规都体现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加强民主立法载体建设,让民之所盼与政之所向互联共振。2016年,鄂州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3年,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调整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建立了包括机关、社区、企业等各类型,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完善《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探索推行以“标准化建好、常态化用好、制度化管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三化”机制,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打造具备民意收集、法治宣传、促进法规实施多功能耦合的立法工作阵地,畅通立法民意征集“最后一公里”。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古楼街道镜园社区,通过人大代表直播间就《鄂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中的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对立法工作进行宣传解读,让立法飞入“寻常百姓家”。2016年以来,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对法规草案“原汁原味”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有50余条建议意见被吸纳到法规中。

加强监督,着力维护法制统一 

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以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对报备的规章24件、规范性文件73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纠正了1件政府规章。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等2次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出需要修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件。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行并重,保障法规落地生根。把法规贯彻实施与立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每部法规公布后,都召开宣传贯彻实施会议,对颁布施行的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解读,阐释法规的立法目的和内容,让地方性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进入群众心里。每部法规市政府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做到“一款一策”。强化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做好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对每部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做到“一年一评”“三年一查”,切实把法规制度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任在肩,砥砺前行。站在新时代新征程起点上,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立法为民初心,不断提高立法质效,以高质量立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鄂州实践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廖丹)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