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市县动态 >> 文章详情

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三法一条例”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5-05-07 10:13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湖北省“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全面提高全县依法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4月28日,鹤峰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三法一条例”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会,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向宏安主持会议。

培训会上,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副主任谭艳军围绕“三法一条例”,结合地方实际,深入讲解了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实践应用等内容,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帮助参训人员加深理解,提升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湖北民族大学教授冉艳辉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展开专题培训,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意义、范围、标准、程序等方面入手,详细阐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求,并分享了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为参训人员提供了扎实的理论指导和实用的操作方法。

会议强调,要通过此次培训,学以致用,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把握人大职能定位,深入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性质、职权和运行机制,明确“四个机关”定位,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行权。要进一步激发履职能力,让全县人大代表能够重新认识代表的政治身份、明确自己的权利、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推动代表更好地发挥主体作用,切实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要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更好解决好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家站”平台建设、民生实事票决、监督工作开展等实践问题,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从“程序性”向“实效性”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要进一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深刻领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完善审查标准、程序和联动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肖晓飞)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