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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助推预算绩效管理再上台阶
近年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做到事前评审介入,事中监督跟踪,事后评价参与,做到“花钱必问效”,确保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助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取得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五个方面:
突出“建”,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上下功夫。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对支出绩效进行监督。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把绩效监督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个环节,推行绩效监督全过程。市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各项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列入市直部门重点工作考核事项,考核结果列入市直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联合制定《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增强工作部署的权威性。市财政部门出台了《鄂州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制度,做到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构建事前绩效目标评审、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闭环系统。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三个主要责任方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压实了财政部门的牵头责任、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资金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细化工作分工,优化业务开展流程,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绩效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突出“准”,在规范事前绩效评审上下功夫。从2019起,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每年派员提前介入预算评审,要求将绩效目标编审与预算编审相同步进行,落实好预算法及各项规定,强化事前绩效评审。市财政部门按照要求严把项目入口关,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项目库,对没有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绩效指标缺失模糊的项目不得准予入库,不得安排预算。2021年市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对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审,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编报规范性、完整性与预算资金的匹配度,对申报的994个涉及金额54.4亿元拟入库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事前绩效评审,审减预算金额16.7亿元,审减率达30%。事前绩效评审为预算编制工作提供参考,提升预算编制的精准性。这是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行以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开展预算评审工作,为预算事前绩效评审积累了经验,有效推动了绩效与预算一体化。
突出“纠”,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上下功夫。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持续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方式,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筛选出的近年来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重点项目,并要求市财政部门对这些重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进行事中跟踪管理,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发现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等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对相关项目预算进行了调整,2022年调减项目预算中“经费拨款”5.4亿元,确保资金有效运行,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突出“用”,在聚焦预算绩效评价上下功夫。绩效管理关键是运用好评价结果。人大通过抓事后跟踪监督,监督市财政部门通过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三年来,财政部门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预算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100%。 2020年自评单位涉及248家项目766个金额30.23亿元,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73家金额9.53亿元。财政部门聘请第三方选取9个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金额1.21亿元。通过项目绩效跟踪管理,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真正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到实处。
突出“透”,在推进绩效管理公示公开上下功夫。鄂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要求财政部门落实好绩效目标公开,实施信息公开机制。2020年市财政局结合大部分预算单位还不具备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专业水平的实际情况,对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示公开进行了灵活部署,由财政部门统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直173家预算单位400多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进行示范操作,促进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并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首次公开,公开项目总金额达44亿元。绩效目标公开提升了预算单位负责人绩效管理意识,初步实现了预算单位“要我问效”向 “我要问效”的转变。经过两年推进,搭建了社会公众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提高了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全部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示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讯员:秦红平)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