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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深化“三全”模式 不断丰富阳光审判与人民监督的生动实践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12-21 10:10   [收藏] [打印] [关闭]

司法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履职应有之义、应尽之责。枝江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殷嘱托,创新深化“全覆盖听案”“全过程监督”“全方位落实”模式,打造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庭审工作“升级版”,不断丰富阳光审判与人民监督的生动实践。

全覆盖听案,从“隔张皮”到“零距离”。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参与度,扩大视察法院庭审工作的影响力,市人大常委会在参与对象、案件选择、旁听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打出了一套有效的“组合拳”。一是代表参与上,由“部分”向“全员”铺开。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监督市人民法院庭审工作实施方案》,将以往每年组织1次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升级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年不少于4次,确保232名市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庭审活动。二是案件选择上,由“送餐”向“点单”转变。建立人大代表监督庭审工作案件筛选机制,在开展活动前15天,市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排期清单报送至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法制委组织人大代表共同商议筛选,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教育性的案件确定为旁听案件,变被动接受法院选定案件为代表主动选择案件。三是旁听形式上,由“现场”向“云端”拓展。依托法院科技法庭网络系统共建云上庭审监督平台,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可随时在线观看庭审情况,将监督“天眼”全天候盯住庭审现场,进一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丰富了旁听庭审形式。

全过程监督,变“走过场”为“动真格”。为进一步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庭前调查、庭中评价、庭后跟踪监督执行案件的闭环监督机制。一是“沉浸式”调研摸清情况。案件选定后,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的代表进行庭前学法,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案件详情、同类型案件审理情况等内容。同时,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当事人、知情群众、查阅案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安侦查、检察院公诉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为旁听庭审做足准备。二是“找茬式”评案找症结。旁听庭审结束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庭审活动中的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作风、公诉能力、辩护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在第一季度庭审活动中,代表指出法官未规范使用普通话。市法院针对这一问题,组织开展普通话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履职能力水平。三是“全程式”跟踪真结案。案件作出裁判后,市人大法制委全流程跟踪监督执行案件情况,并通过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代表监督工作微信群、电话等途径,及时向代表推送案件办理节点信息,推动全流程司法公开。

全方位落实,以“小切口”促“大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为切入口,组织代表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抓好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问效等环节,有效推动监督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开出“问题清单”。将代表在庭审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形成问题清单,以交办函形式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有效地解决过去“一听了之”的问题。二是亮出“督办清单”。相关部门在收到交办函后,及时研究并制定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办结期限,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适时开展督办,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开出督办清单,让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不再是“纸上”落实。三是晒出“成绩清单”。有关部门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代表监督工作微信群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组织代表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由相关部门整改后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今年以来,通过视察法院庭审工作,共收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0余条,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有效落实,测评结果均为满意等次。(通讯员:郑小艳)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