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老河口市:人大法院联手 助力社会治理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2-07-21 10:15   [收藏] [打印] [关闭]

6月30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老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程文辉所作的《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助力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老河口市人大探索地方人大与法院联手,助力县域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近年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督办代表意见建议等形式,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与市人民法院密切协作,从人民法院的职能出发,推动源头治理,坚持依法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强化系统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多项工作创出“老河口经验”,人民法院先后有9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法院、湖北省法院展示推广,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推动源头治理,织密大调解网络体系

今年6月,在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下,占地6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高标准、规范化“老河口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人民法院积极会同公安、司法、工会、人社、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先后成立法官工作室、律师调解室、商会商事调解室、民商事纠纷诉前调委会、工会职工调委会、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协同中心,形成“三室四调一中心”的“法院+”联动调解网络,全部迁驻矛调中心,成为县域矛盾纠纷化解的中流砥柱力量。今年5月,由市法院牵头,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妇联、团委八部门共同成立襄阳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法院+教育”成为多元解纷“朋友圈”新成员。同时,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设60个基层代表联络站,各级人大代表以站为家,开展闭会期间调研视察、接待选民活动。市人大还健全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制度,凡是在代表活动中收集的“涉法涉诉”纠纷问题,都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直接反馈人民法院。

与之相配套,建立“多元解纷”机制,让群众诉求一站式办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矛调中心,特邀由人大代表在内的32名调解员提供解纷服务,批量化解商事、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类型化纠纷。在法院诉服中心,开通涉企、涉军、民工工资、赡养抚养等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化解涉特殊群体纠纷。全面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入驻5个调解组织,联动开展远程调解、异步调解。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无缝衔接,引导当事人调解成功后当即履行,不能即时履行的通过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在矛调中心建成全省领先的“智慧融合法庭”,通过当场登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启动诉讼,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即时送达、即时开庭、即时审结,让公平正义不打“时间差”,极大便利了群众诉讼。

坚持依法治理,实现全过程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新期待,促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共执结案件905件,案件首次执行实际到位率、恢复执行完毕率分别达16.06%、32.58%,位居襄阳市各县市区法院第一、第二,351份生效裁判文书变现为“真金白银”。持续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帮助112名群体上访农民工顺利解决“讨薪难”。执行员化身调解员,让多起矛盾纠纷不进诉讼端、走出信访端。“一揽子”成功化解8件涉企关联纠纷,833万元执行标的相互抵销后仅需执行40万元,切实为各方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持续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措施,帮助防疫企业架桥开路、走出困境。相关做法入选人民法院报《院长话执行》栏目。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40件,结案率73.77%;审结行政案件30件,结案率75%。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相继服判息诉。依法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影响“有劳动能力”,让智障人士误工费请求得到支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导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向家暴出手“叫停”,为探望权履行“上保险”。积极向市政府提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采取“一案一策”,成功化解一批长期涉诉信访案件。

融入基层治理,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市人民法院以办理市人大《关于筹建高新区法庭》代表建议为契机,立足优化法庭布局、优化队伍结构、优化专业化建设,坚持“一庭一策”,统筹推进11个人民法庭合理布局、专业化转型和“建撤并”工作。打造“一庭一品”,全力建设高新区法庭、家事法庭、红色法庭、渔业法庭、“口子镇”法庭等符合地域特点的特色法庭。

各基层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适度扩大法庭案件受理范围,确保人民法庭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当好乡镇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不断完善人民法庭、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1+1+N”联调网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

推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开通“银发服务站”,先后帮助7旬老人一次性获得医疗损害赔偿款,9旬老人按月领取赡养费得以安享晚年。在洪山嘴镇挂牌成立湖北首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守护“三线建设”老一代军工人,相关做法被湖北日报等媒体报道。挂牌成立6个驻人民法庭警务室,联动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分级过滤、源头化解。强化移动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30余次,用接地气的“土办法”,解好老百姓的“烦心事”。张集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组建“三农”纠纷快处团队,将纠纷就地化解在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在酂阳法庭建成“红色驿站”“共享法庭”,促进党建引领的“三治融合”机制落地生根,累计接待群众600余人次,着力打造“无讼街区”。

强化系统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格局

在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题调研中,有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法院和工商联对接,建立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法院当即采纳,先后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破产办理”等系列实施办法,强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法院+工商联”机制,推出9条举措,为涉企纠纷化解送上“快车道”,保障市场主体“产业链”不断、“资金链”融通。积极推行“网格化送达”新模式,强化与政府网格化数据共享对接,法院被确定为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单位。

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的有关要求,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鲜明旗帜,为高质量发展增添绿色含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公开宣判中央督导组挂牌督办环境污染案。针对非法采砂无法回填等情况,创新增殖放流“替代性”方式,为生态修复提出“最优解”。出台《关于推动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实施方案》,推动《湿地保护法》落地施行。深入创新“三合一”环境资源审判(对涉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审判,强化区域司法协作,网格化布局“环资法官”。建立“生态司法+河湖长”制度,打造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保障汉江流域一线串珠、绿色崛起。(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张艺)

责任编辑:刘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