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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让人大监督效果实起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纪实
过去五年,竹溪县人大工作的一大亮点,就是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让人大监督效果实起来。
五年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强化执法检查手段,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等1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及时督促整改,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用法律护卫溪水长流
竹溪河,是竹溪县37万人民的母亲河,全县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一河两岸。呵护竹溪河生态系统,确保竹溪河碧水长流,不仅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竹溪人民的共同企盼。
2017年以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聚焦竹溪河状态环境保护,相继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条例的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保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围着问题议,紧盯问题督,消除盲点,疏通堵点,确保法律规定得到完整落实。在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后,常委会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后半篇文章”,持续督促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听取审议县政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问题清零销号。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城区雨污混流、河长制落实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等问题,提出了“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治”、“加强城区地下管网建设”等建议意见,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压实河长和建设部门的法定责任,配置垃圾桶2.8万个、中转箱700多个、垃圾收集转运车250台,建成标准化垃圾填埋场5处,加大了防污减污治污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秸秆还田、回收利用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多途径减少面源污染,有效减少了河水污染。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竹溪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得到贯彻执行。如今的竹溪河,竹下清水长流,溪上山清水秀,变得更加美丽、更加怡人。
用法律保障路畅人安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竹溪县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长,交通安全压力越来越大,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人们对交通安全的期望值和道路交通的美好向往在不断增强。为了加强道路交通执法,营造物畅其流、人车平安的道路交通环境,回应人民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切,2018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会同新洲、丰溪两镇人大主席团联合开展视察活动,采取实地调查、民间访查、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的现状和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众多司机的意见建议,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得到了详实数据。通过调查,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全县道路交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不强,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超载超限和污染道路问题屡禁不止,道路行车不文明现象严重,电动车管理失控;二是交通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交通信号灯配置不到位,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道路交通总体规划不够,部分路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区停车难问题严重;三是执法不严、不规范,联合执法的责任不够落实,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与社会进步不相适应,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执法工作报告后,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一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水平;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县政府及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检查效果。2019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对交警部门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再次听取县政府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连续两年的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及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压实了执法责任,提高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文明程度。县交警大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推出优化道路管理的措施18条,大幅提升了全县道路交通电子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用法律压实乡镇人大责任
抓实抓活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全面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6月,竹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经过深入调研,发现了一些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人大没按规定召开人代会会议,个别乡镇甚至一年没开一次会议;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配置不规范,有的人数超出规定数,有的乡镇长、副乡镇长也列进了主席团,有的全部是领导干部,没有基层代表;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履职不到位,种了他人“地”,荒了自家“田”,主席团的工作有名无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学习条例,对照条例规定进行讲解,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认真组织工作培训,围绕人大工作程序和方法,压实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定责任,要求乡镇人大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履职各方面;对指导各乡镇人大规范性开展工作,做到法定程序不能省,法定任务不能减,法定责任不能少;组织人大主席外出学习培训,扩展工作视野,复制成功做法,创新人大工作方式;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规范乡镇人大配合参加县人大开展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实行上下联动;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核管理机制,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和责任,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新建成15个代表之家、76个代表小组活动室;扎实开展代表活动,提升代表意见建议质量,通过829件高水平议案建议的办理,充分反映了人民意愿和呼声,推动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解决。
五年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对每一项活动都做到举一反三、务求实效,既弥补了基层人大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又使乡镇人大工作从此实起来、活起来、硬起来,探索了一条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基层人大监督工作好路径。
(作者:明扬 审核:黄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