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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清清江水 浓浓人大情
——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十年监督清江保护工作侧记
“前几年的清江河,污水横流,垃圾满江,臭气熏天;如今的清江河,河水清清,绿树成荫,鱼游鸟飞……”,家住清江河边70高龄的张大爷这番话,是对利川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跟踪监督清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市政府加强清江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认可。
母亲河的“呻吟”,唤醒清江意识
清江,古称夷水,因“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故名清江。利川市位于清江源头,八百里清江发源于此,流经利川、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长阳、宜都等七个县市,在宜都陆城汇入长江,在利川境内全长92.2公里。所以,保护清江不仅仅是保护利川人民的母亲河,也是保护流经七县市人民的母亲河,更是保护全国人民的母亲河长江。
利川是湖北省海拔最高的县城,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市之一。有较为丰富的煤炭、生物礁和黄连、莼菜等资源。为急于“脱贫”的人们,盲目的开工厂、办企业;大量的开山、炸石、建房、修路;过量的使用农药、化肥、农膜,使得沿江植被日益稀疏,水土流失逐年加重,生态环境岌岌可危,承载利川儿女无限骄傲的母亲河在默默抽泣。人民群众要求整治的呼声分外强烈,一件件关于清江水污染的报告,一封封急呼整治清江水的群众信函不断摆在了利川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案头。清江水环境污染严重,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必须行动起来!
2002年,州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清江保护条例》,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清江的保护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从此,利川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清江保护纳入常年的重点监督议题。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和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视察调查,深入到沿江5个乡镇、办事处、40余个村社、100多户群众家里开展调研,较全面、真实、准确地摸清了清江沿岸环保与生态情况,一些污染画面让人触目惊心:
——源头马鹿池和石坝煤矿每年上千万吨的矿井污水的排放,使母亲河成为一河黄汤,且延绵数公里,就连河床和岸边的石块都变成了橘黄色。
——清江河沿岸多处开山炸石,挖沙取土,植被悉数破坏,江岸土壤流失,江水每年淘走沿岸沙石10万余方,并急速增长; ——清江上游的汪营转转河、凉务的马前河等依河建房甚至骑河建房,城区不到10公里的河段有20多条排污沟,10多处随意堆积的垃圾堆,近30家零散的洗车场,大量生活废水和垃圾直排入江,导致清江水质富营养化,江河鱼虾日益减少,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间接损失上百万元; ……
2004年7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贯彻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清江保护条例〉的决议》。决议提出加大《清江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污染的整治力度、职能部门的监管查处力度、资金投入力度和保护开发力度。实施好清江保护工程,做到科学规划、分布实施、落实责任、政策保障、充分发动、强化管理,一年起好步,三年见成效,五年成规模,十年达标建成。至此,拉开了利川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保护清江的序幕。
为进一步唤醒清江保护意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媒体先后作了《环境污染——一个沉重的话题》、《为了我们共同的家园》、《走近母亲河》、《母亲河在呻吟》、《清江,你痛吗?》等专题报道,拍了专题片,警醒了人们。尤其是2011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仅每年都开展专项视察,而且还要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汇报。要求切实唤醒全市人民的清江意识,即唤醒我们的母亲意识、家园意识、感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渐把清江保护纳入了制度化轨道。
勇担责任使命,坚持十年监督
清江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代、泽被后世的民心工程,其意义深远,情况复杂,非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自2004年通过加强清江保护决议,实施“清江保护工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便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漫漫监督历程。从2004年至今,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围绕清江保护工作,有序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沿江乡镇污染防治与治理、责任单位绿化任务完成、责任区的保护、管护机制建立和运行、两岸森林资源保护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及视察,通过印发视察调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政府把《清江利川段水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量化到部门和各个排污单位,加强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定责分区,承块包片,建立落实领导联系机制、辖区责任机制、部门考核机制和河段长机制;督促市政府将清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利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不懈实施。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和《清江保护条例》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达50余条。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清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5次,提出审议意见26条。召开主任会议3次,专题听取清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主任会议意见3件。这些执法检查意见、审议意见、主任会议意见,促进了“清江保护工程”建设有效开展。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清江保护形式,组织了环保世纪行·清江诗会活动,邀请全国知名诗人30余人,来走清江、看清江、歌清江,以诗歌的名义来保护清江,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力地推动了清江的保护。
政府倾力实施,还民一江清水
市人民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提出的要求,先后出台了《利川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20余份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经济决策无环保部门参加不开会、建设项目无环评审批不立项、建设工程无环保措施不验收的“三不”制度;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利川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重点乡镇成立环保工作站其他乡镇安排环境监察员、在农村以村组为单位成立环保理事会、培训环保明白人;针对清江污染的严重现状,率先推行“河段长制”即清江流域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河长、相关村组主要负责人为段长,负责辖区内清江保护工作。基本形成了从市到村组、从“四大家”到相关部门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网络。
十年来,利川市共投入资金2.26亿元,在清江源头实施了30个环保项目。2012年利川争取项目,投入4千多万元,开始对8个乡镇的26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今年3月,利川市首座乡集镇污水处理厂凉雾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日处理废水2000吨,清江源头第一镇汪营的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中。2013年,利川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10个乡镇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亚洲银行贷款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清江城区段生态护坡和清淤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拟投4亿元,实施30多个重大环保项目,以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14个乡集镇生活污染物集中处理,彻底改善集镇环境和清江水质。目前,清江水体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符合《清江保护条例》规定的保护要求。
利川——优秀民歌龙船调的故乡,中国中部清凉城,湖北西部窗口市,都市重庆后花园,因为有了这灵韵的清江而熠熠生辉。利川人大常委会用十年时间守护这江清水,更守住了利川儿女的希望,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宣言,真心营造和谐自然的“美丽利川”。如今徜徉在风光旖旎的利川清江江畔,林木苍翠百鸟啁啾,江清林绿柳飘如鸢,似醉了千年……
面向未来,利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福先无限感慨:“清江保护工作是一项持续、长期的任务,更是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利川的必然要求。我们将不断深化清江保护工作,将利川建设成永远的青山碧水之城。”(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许智亮)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