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水库水源地安全问题的监督
近年来,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加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监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致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近日,团风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水库污染治理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水库水质污染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县政府对全县水资源环境问题包括水库环境出台了相关文件,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县直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对水库污染问题治理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有一定效果,但还不能达到水库污染治理标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用水的需求。
会议指出,团风县水库水质污染治理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单位不够明确,还存在相关单位相互推诿的现象。二是执法困难大,水库投肥问题屡禁不止,执法人员对投肥现象执法难度较大。三是对水库周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农业和工业企业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四是水改遗留问题,2008年水改后,水库分流人员为了生存,“靠水吃鱼”,投肥养鱼成了生存之道,有的还将承包养鱼作为致富之道。
会议强调,要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加大对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力度。一是要建立协调机制,实行统一领导。要改变多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的状况,县政府应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水库污染防治责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二是要实行分步治理,限时改变现状。区分水库功能,分步治理污染。对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实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水库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养殖场和工业企业的,必须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坚决实行“人放天养”,力争三年内达到并保持二类以上水质标准。对其它水库逐步解除承包合同,限期治理工业废水以及农业污水、生活污水,力争五年内水质达标。三是要强化防治措施,减轻污染负荷。对污染大的养殖业和工业企业项目建设,要严格环保审批,适度控制规模。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四是要实施多元投入,促进生态修复。将水库水质治理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构建政府、乡镇、企业、水厂、社会多元投入格局,实行环境补偿机制,妥善解决水改后的遗留问题,适当增加水库以钱养事人员编制,整体提升水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团风县人大常委会 姜燕)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