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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性刍议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基础、最重要和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地方人大监督职能能否充分行使,直接关系到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作用的充分发挥,也直接关系到地方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强化人大监督,提高监督实效?笔者有以下几点粗浅认识。
要坚持党的领导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监督、确保监督实效的根本保证。因此,人大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及时了解党委的主张和意图,根据党委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要坚持主动向党委请示和汇报工作。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人大常委会即将通过的决议、决定,事前都要及时主动地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积极取得党委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向党委提供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要突出监督重点
人大监督要抓住重点,做到有的放矢。要按照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整体要求,针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选准议题,行使监督职权。监督重点确定以后,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及时切入,借势发力以增强监督实效;要跟踪政府工作适时切入,寻找合力以增强监督实效。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非常需要人大的推动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人大在此时切入开展监督工作,能够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从而取得良好效果。
要改进监督方法
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只有加强沟通协调、讲究方法,才能赢得理解和支持。一是监督工作要规范。在执法检查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事前先学法,严格依法办事。二是要注重监督与支持有效结合、有机统一。人大监督,既是制约,更是支持与促进,必须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起来。对监督对象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不仅要理解体谅,更要积极支持,主动协调,帮助出主意想办法。三是要加强沟通联系。要通过多种形式与监督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要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质量直接关系监督实效。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乐于接受新生事物,能够宽容和理解不同的思想、见解和主张,从而营造自由轻松地表达思想和见解的会议氛围。要积极探索和改进审议的方式方法。可实行重点发言人制度,由部分比较熟悉情况的组成人员充分准备,在会议审议中重点发言,使相关问题引起组成人员的注意和充分讨论,起到抛砖引玉、相互启发的效果。同时,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把好审议意见整理关口,注重把有针对性、创造性和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写进审议意见之中,使审议意见有份量,真正对有关工作起到纠偏补漏的作用。
要加强自身建设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四种意识。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要把学习当作增强履职能力的基础工作,通过调查研究、互相交流、参与中心工作等形式,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二是增强民本意识。要树立“监督为民”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三是增强创新意识。既要严格执行监督法,又要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使监督向多形式、多层次拓展延伸。四是增强人才意识。人大机关要广开贤路,注意引进审计、经济、法律等专门人才,提高人大机关的专业化水平,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人大监督真正取得实效。(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昌华 姚迎九)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