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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山永不老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纪实
为了守护青山绿水,近年来,谷城县人大常委会认真监督《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67%。谷城县先后荣获“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林业工作先进县”等多项荣誉称号,2011年被国务院批准纳入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范围。如今,到过谷城的游客都会感叹,这里山青水秀、空气新鲜,生态环境极佳,映入眼帘的都是漫山遍野的绿,令人赏心悦目。
调研深入到深山更深处
谷城山地、丘陵占全县总面积90%,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丰富。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谷城县矿业经济不断健康发展,加快实施青山绿水保护工程,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7月上中旬,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全县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中,创造性开展了专班合并调研。农业农村工委和城环工委组成一个监督专班开展调研,一起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群策群力,使调查研究更深入、更透彻,提出的意见建议更科学、更合理、更具操作性。创立了部门联合调研。执法检查时邀请国土资源、林业等具体执法部门参与,面对面沟通解决问题进行,减轻了乡镇、部门的负担,提高了监督效率。
调查组从丘陵到高寒山区,从中心集镇到偏远乡镇,踏勘矿山,查看古树名木,走访山野村民,足迹几乎踏遍全县30多座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山,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了《关于我县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谷城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艾文金分别对两个报告作出批示:“报告很好,请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对矿产的管理力度。”、“建议很好,请林业系统加大保护和管理的力度。”
审议守护着青山永不老
7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将《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汇报一起进行审议,收到了较好效果。
人大代表审议《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时,根据调研掌握的大量第一手资料,对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挖掘:“矿车违法超载现象十分普遍,严重损坏了县乡道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硅矿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较低,规模效益不大。”“开一片、秃一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薄弱,矿山企业‘重开采、轻治理’问题比较突出。”“部门联合监管尚未形成合力,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审议,形成一致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依法保护矿产资源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整合资源,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综合治理,切实抓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谷城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总体形势很好,代表们甚感欣慰,但人大代表也尖锐地指出“部分干群森林保护意识不强”、挤占破坏林地现象时有发生”、“乱砍滥伐现象依然存在”、“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林业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人大代表一致要求:加大林业宣传力度,树立生态立县的共识。明确责任目标,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体制机制,落实林业事业经费保障。
落实兑现在青山更青间
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政府后,县政府相关部门拿出“四招”,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法》的贯彻执行:以襄阳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千亿资源产业为契机,以谷城县优势矿种硅矿、铁矿为主体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发展规划;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乡镇参与的监管体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健全矿山监管责任体系,成立谷城县硅行业协会;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配套的政策,严格执行矿山资源开发保护法规和矿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技术指标。“四招”招招到位,将有效解决“重开采、轻治理”,“开一片、秃一片”问题,让青山长青,绿水长流。
县政府相关部门“五管”齐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牌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县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乡(镇)、村二级组织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谷城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进一步完善村级森林资源可持续方案;落实县级公益林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力度;将基层林业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设备设施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维护好谷城青山绿水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人大、政府合力,谷城的山将更青,水更绿。(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朱正丰 邓启友 翟光清)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