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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乡镇人大监督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01 07:54   [收藏] [打印] [关闭]

     乡镇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1、组织代表培训。在新形势下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要结合党委政府开展的读书活动,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宪法》、《监督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监督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尽早安排布置。乡镇人大年初就要在认真总结上年度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重点,作出全年监督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在时间安排上突出一个“早”字,每年第一次人大主席团会议上要确定本年度监督工作方案,及早准备。在监督内容上要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建设中心和工作大局,做到年年有所不同,年年有所侧重,年年有所创新,切中要害,以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代同步,与发展合拍,更符合党委的要求,人民的愿望。

3、注重监督针对性。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行使好监督权,是乡镇人大的重要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把那些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监督重点,如:粮食直补、低保、救灾救济、新农合、新农保等一系列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情况,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林业、国土、计生三大国策的执行情况作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真正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

4、增强监督实效性。为真正使人大的监督工作产生实际效果,关键取决于监督工作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后能否真正得到落实。为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建立整改交办制度;二是加强跟踪检查,在交办建议、意见或决议、决定后,要抓紧落实,采取电话催办、书面督办和现场督办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及部门的工作以及把实施人大监督实际效果,向社会公开,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监督。四是乡镇人大要从代表建议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中,对人民群众有突出反映,通过督办能尽快见实效,人民群众有直接感知的实事入手,每年确定几件,全力督办落实,一抓到底。

5、搞好专项评议。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提高乡镇人大监督效能的实现,有利于推动乡镇政府和乡镇站所工作的开展。搞好评议活动,要注重“三性”:一是重视客观性。要“背靠背”调查检查与“面对面”听取汇报相结合,人大代表评议与干部群众代表评议相结合,无记名投票与提出意见相结合。二是维护严肃性。评议结果要及时公开,并抄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任用干部的参考;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促其整改。三是注重连续性。要制定评议办法,实现工作制度化。(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人大办公室  韩承金)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