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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内务司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的思考与探索
近年来,恩施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切实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努力提升监督实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在开展内务司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具体做法
1、广泛征求开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的意见建议。2012年7月,全州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会议决定在州、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系统试行开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工作。去年9月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重点项目领域开展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视察调研,进行实战练兵。之后,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决定在全州开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的试点工作。对各县市上报的同步监督选题建议,我们与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反复斟酌,认真研究,将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六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列为同步监督的选题。确定该议题后,州人大常委会和全州八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均将听取和审议政府该项工作报告、视察该项工作列为2013年工作要点。
2、上下联动,深入视察调研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按照统一安排,各县市分别开展了对“六五”普法法治建设的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工作。州人大常委会在全面分析总结各县市工作成绩、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了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工作。6月上中旬,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普法和法治建设的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并形成专项视察报告。7月26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六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四点审议意见,并要求州人民政府按程序及时研究处理并报告处理情况。
3、认真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为加大督办落实力度,9月23日下午,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交办会,内司工委向各县市内司工委(法工委)发出跟踪问效通知,要求认真督办落实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动态跟踪办理效果,并书面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
二、取得的成效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全州两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全州普法法治建设工作的同步监督,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监督效果。一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全新的监督方式,上下一体化的工作内容,引起了各方面的关心和关注。二是各方面形成了共识。“六五”普法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同步监督契合中央精神,契合本地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抓住了工作重心和着力点。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和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大力推动全州普法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形成了工作合力,节约了社会资源。选取“六五”普法法治建设这个议题开展监督工作,提升了两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性和实效性,提高了被监督者通过人大监督推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了工作联系和交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同步监督,既加深了州与县市人大常委会、县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也加深了人大常委会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三、几点体会
专项工作同步监督是一种全新的工作方法,我们的试行虽然初显成效,但是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这项工作,我们有以下体会:
1、要在选题上下功夫。只有立足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的本职,紧紧围绕本地区的“五位一体”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下联动,开展深入细致的选题调研、共同讨论,才可能在选题上达成共识。
2、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共同的选题分别在州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上确定下来,使同步监督有共同的依据。二是要抓好工作计划的落实。要适时制定同步监督的工作指导意见下发各县市,跟踪参与工作,指导工作,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在整理、归纳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上下功夫。要把它作为总结同步监督工作成果的一项硬任务来对待,全面收集,认真归纳,精准表达。
3、要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一是对重要的审议意见要坚持开好交办会,引起被监督者的高度重视。二是要继续开展同步跟踪问效工作,上下齐心,抓好监督成果的转化,使审议意见在促进“一府两院”的具体工作中转化为他们的工作成果。(恩施州人大常委会 巩建国 李文堂 李俊)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