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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审议意见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但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人大常委会为有效促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推进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和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放心县”创建等五条审议意见。县政府为全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始终坚持以推进新的食品监管体制为契机,以争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县”为抓手,以确保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围绕新旧体制转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改进工作方法,有效加大监管力度,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防线越筑越劳,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一、对接无缝隙。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月实施以后,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食品监管安全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重新划分了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让新旧体制得到有效的衔接。同时,按照新的体制要求,全县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同步得到了理顺,明确规定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为确保监管工作能及时跟进,从今年7月初开始,全县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组建了两个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8个乡镇和国家重点项目宜巴高速公路建设沿线餐饮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全县所有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销售单位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及时建立了全县食品监管基础数据库,完善了监管档案,夯实了监管基础。
二、监管全覆盖。全县按照抓“大”管“小”的方针,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水平。抓“大”,就是突出重点监管单位,关键是抓好重大节假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员工食堂、大型宾馆、酒店及承担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重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全面排查和管理。各执法单位按照教育引导为主,立案查处为辅的执法理念,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同时,还加强了城乡居民红白事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了城乡居民红白事活动亲友聚餐报告制度;加大了食品源头安全检查,尽力将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从而确保了全县农村没有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管“小”,就是着力抓好小型餐馆、早点、夜市的整顿、规范和提高,组织执法部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小型餐饮服务业进行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努力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点。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上下还结合“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县”的创建,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工程竞赛活动,培植了两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道”、二十个“食品安全示范村”,评选了一批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
三、整治零容忍。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质量,全县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早点市场、夜市、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是严厉打击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的违规违法行为,对极少数拒不办证的非法经营户依法给予了坚决取缔。二是对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及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顶风使用地沟油、劣质乳制品、制售假酒等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三是加大了对熟食、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验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对2家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对9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20家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小餐馆、小作坊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取缔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户175家,全面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市场。
四、服务全方位。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后,为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管理,县政府编印下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指南》,出台了《申请办理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有关条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服务业的行政许可流程、审批运行机制,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监管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帮助和指导,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的申请人,监管部门要落实专人专班负责答复,重点说明不能办理许可的原因,直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全县还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地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授受群众法律咨询200多人次,有效促进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重视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余丙军)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