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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作决议 跟踪监督求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04 09:24   [收藏] [打印] [关闭]

 

根据宪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近年来,当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并创新方式加大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跟踪监督工作力度,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决议监督的主要做法

对“一府两院”加强监督,是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主要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在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进行跟踪监督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从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入手,进行一些探索性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1、创新方式抓监督。每年年初,常委会都有计划地选择部分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并对其中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工作部署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形成具体可行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今年年初,常委会结合市委“治庸问责”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作出对市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的决定,并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开展满意度集中测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纳入本次会议测评的单位共58个。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依据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测评: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优化经济环境,服务当阳经济建设,依法行政的情况;履行职责的情况;勤政廉政的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同时,注重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权衡满意率和不满意率得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计分,确定排位后5位的职能局为被评议单位,及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断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突出重点抓监督。常委会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政府的重点工作、群众的难点工作,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强化监督,围绕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2010年以来,常委会连续三年围绕人代会确定的一号议案作出决议,并对市政府落实议案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建设,使人民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2010年,为号召全民创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常委会作出“兴建全民创业园”的决议。市政府投资4000万元,占地560亩在坝陵开发区建设全民创业园。目前入园企业达到24家,绝大多数为本地群众创办,激活民资总额3.2亿元,圆了许多社会人士的致富梦。今年,为顺应市委“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常委会适时作出“加强双莲装备工业园建设”的决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在王店镇主持召开双莲工业园建设专题办公会,对园区定位、规划、规模、建设、政策、领导体制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规划方案拟定工业园控制区范围面积10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5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2平方公里。成立工业园管委会,由市长第一主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管委会主任,负责工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会议议定举全市之力,将工业园打造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当阳争做宜昌市委、市政府“垂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争做宜昌市高新开发区向外发展的“桥头堡”,提供支撑和保障。目前,工业园建设进展顺利。

3、完善机制抓监督。常委会注重总结对“一府两院”强化监督的典型经验,并上升为制度,形成常态,坚持不懈,推动了监督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别是新一届常委会产生以来,从有关规则、制度、办法的清理修订工作着手,相继对《当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一府两院”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联系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废止了《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和《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将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进行跟踪监督,写入规章制度,要求“一府两院”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的情况再次向常委会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在“五五普法”贯彻实施过程中,常委会在启动之初就及时作出决定,在实施过程中多次采取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各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并形成具体明确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同时每年定期召开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落实审议意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动了全市“五五普法”工作的良性发展,当阳市先后被国家、省、宜昌市评为“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4、务求实效抓监督。常委会按照“决议决定有质量、监督工作求实效”的原则,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进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取得了明显效果。自2007年以来,每年将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纳入监督工作计划,采取视察、检查、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极大地推进了工程建设进度。据不完全统计,在人大常委会的督促下,在各级人大代表的呼吁下,全市市、镇、村三级共投入资金6300多万元,其中国家扶持4600万元,省、市级配套1100万元,群众自发筹资600万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56处,解决了近30万沮漳儿女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深化“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决议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常委会要以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创新工作程序和方法,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完善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作出决议决定后,将对有关议题进行跟踪督办,再次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在加强监督过程中,可以有组织、有准备地集中对特定议题进行专题询问,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进行答复,还可以适时选择部分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切实推动改进“一府两院”工作。

二是服务中心工作,选准监督内容。常委会在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为了提高针对性和增强实效性,可以公开向社会征集监督议题,扩大群众参与。重点围绕四个方面选题,即紧扣跨越式发展,围绕经济工作进行监督;紧扣民主法治建设,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紧扣以人为本,围绕民生问题进行监督;紧扣人事任免,围绕任命干部进行监督。

三是注重监督实效,推动工作落实。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或执法检查意见,将转交“一府两院”限期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督促“一府两院”建立能有效解决问题,规范权力运作、促进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为妥善解决社会深层问题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都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并且向社会公布,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当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江)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