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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水电局“四方发力” 落实人大工作评议整改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05 09:22   [收藏] [打印] [关闭]

在宜昌市远安县人大工作评议整改落实阶段,被评议单位县水电局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的意见建议和本单位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四方发力着力抓整改,整改效果十分明显。

一、全力争取水利项目,加快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城区饮水工程建设,将付家河中型水库建设增补纳入了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目前,可研报告己通过省发改委、水利厅审查,前期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启动城区东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建设。计划在东干渠水源保护区内新建集中排污口12处,新建分散排污口12处,新建 干渠拦污栅1处,清污设施1处,新建垃圾集并房15处,新建简易垃圾池68处,制作安装水源保护宣传牌16块,在线监控5处,目前己落实资金176万元,9月份开工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一步加强乡镇集镇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目前己解决127898个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占全县农村人口的77.94%,今年计划投资563万元解决11500人安全饮水,年前将全面完工。

二、着力优化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加快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围绕国家及省市水利投资重点,以项目为支撑,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水利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年接着一年干。二是全力以赴争取项目。及时掌握国家投资政策,重点围绕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域治理、水源工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全力做好对上争取,使水利项目工作形成争取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态势。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始终坚持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专班、一套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细化硬化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和发展好群众涉水利益。四是深化水利体制改革。抢抓我县即将纳入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机遇,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出具有远安特色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全力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三、及时宣传和出台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加强河道采砂和依法监管。一是加强水法规宣传工作。建立深入、持久的群众性普法活动机制,使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今年印发水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装置5个灯箱广告,2块固定宣传牌。二是严格行政审批。今年共完成各类行政审批15个。三是着重抓好水行政执法。今年,开展汛前、汛中水工程设施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河道巡查,共查处19起河道设障案、4起河道非法采砂案和13起水土保持案。同时,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正着手修订完善新的《远安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编制《远安县河道采砂规划》,届时,将按照新的管理办法,集中精力,认真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四、积极开展水利人才引进工作,不断改善基层水利工作条件,加快水利行业能力建设。一是实施人才强水战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充实水利人才队伍,加强在职人员的知识升级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基层水利站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场所、设备以及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确保留得住人,不断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宜昌市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肖新宝)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