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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不走过场
——鹤峰县人大、县政协联合对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视察调研
近期,为了使《鹤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鹤峰实际,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鹤峰县委员会联合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鹤峰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视察调研。对于此次视察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金洲表示,一个县城的城市总体的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龙头性作用,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引、调控功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法定性,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很重视县城的规划编制工作,都愿意发挥主人翁的作用,为促进县城修编发挥积极作用,所以就组织了部分熟悉鹤峰实际和了解规划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参加视察调研。
视察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鹤峰县实施城市规划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新修编的规划要根据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人口布局,充分考虑学校、医院、运动场馆、公共绿地、停车场所等基础设施的配套,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根据近期、中期、长期人口发展规模以及国家建设项目等诸多实际,做到听取、收集多方意见,通过科学论证,作出合理规划。
对于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鹤峰县委员会联合提出修改意见,要求编制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到位。据了解,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至2017年,中期规划至2020年,远期规划至203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2050年。(鹤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