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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权 给力民生保障
今年以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民生改善,将监督触角不断向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延伸,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助力消费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效实施,事关千家万户。近五年来,枣阳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接待来访咨询10000多人次,每年平均达到2000多人次,受理投诉7000多件,每年平均达到1400多件。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27日至29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分成4个专班,分别深入到市房产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一医院、华润燃气公司、中百枣阳购物广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维权合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等建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检查组意见,逐条研究,逐项落实。在加强宣传、引导消费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办了“消费维权--红盾出击”专题栏目,引导消费者正确维权;创办开通了“枣阳消费维权网”,实现了消费维权“全天候”服务;在打造平台、构建网络上,完善12315中心功能,形成集指导、督办、协调、通报于一体的综合执法服务平台。各镇(办、区)成立消费者协会分会18个,设立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消费者维权站556个,方便基层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健全机制、提升水平上,制定了12315工作规范,建立了消费争议和解制度、消费投诉信息发布制度、消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联动制度、重大群体投诉应急处理制度等,使消费维权投诉、受理、转办、调处、追偿等各个环节及时对接,运行顺畅,操作有序,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据统计,目前全市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倾力劳资双赢
随着一批批招商引资项目陆续在枣阳落地达产,新时期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否融洽,如何实现企业发展、职工得利、劳资双赢,成为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问题。5月17日,枣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工会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一些干部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主对实施《工会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非公企业工会组建不到位,部分企业工会参与职工维权渠道不畅、力度不大,劳动监察、争议仲裁部门执法力量薄弱,难以及时查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工会法》贯彻实施的基础,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建项目多发展企业,为建立工会提供组织依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权机制,在运用工会平台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劳动保障、民主管理、纠纷调解等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部门联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展基层工会组织作用,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致力用药安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开后,看病难、难看病已一去不复返,目前老百姓关注最多的则是用药的安全、用药的疗效。6月20日至24日,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视察专班,进药企,入药店,看基层卫生院,查村(社区)卫生室,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认为,各级政府及药监部门切实履行药品监督和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群众用药安全责任,不断完善涵盖药品生产、流通、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制度,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同时指出药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卫生室缺乏相应设备,部分药品存放基本环境得不到保障;少数药店处分药管理不够严格,处分药使用台帐不健全;药品虚假广告宣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视察组要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和配合,对药品管理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不留空当,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加大投入,改善就医环境,常抓培训,提高医务技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放心看病、安全用药。
民生无小事,民生大如天。今年下半年,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继续紧盯民生问题不放松,督办民生改善不放手,重点围绕政府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教育法贯彻实施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活动,为推动民声民愿落实,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枣阳市人大常委会 孙建新)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