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督办菜篮子工程建设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25 00:24   [收藏] [打印] [关闭]

10月中旬,谷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业和农村工作监督专班,对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十件实事之一的“菜篮子”工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办。

今年年初,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新增蔬菜面积1万亩,新增蔬菜平价超市3家”,列为2013年县政府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县农业部门的工作汇报,到城关、石花、庙滩等乡镇进行实地查看,与部分蔬菜种植户进行走访座谈。从调研来看情况,目前,全县已划定新增蔬菜面积11300亩,新增蔬菜平价超市2家,蔬菜产业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大力发展蔬菜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建设农超对接平价超市,加强督办、积极协调相关乡镇和县直单位,主动开展工作进行。调研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蔬菜种植集中连片不够。分散菜农新增蔬菜面积种植品种杂乱,必须引导鼓励种植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通过成片流转土地来新增蔬菜面积,形成规模效应。二是优惠政策不明确。《谷城县关于蔬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发展新增蔬菜基地、设施基地、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没有明确的奖励标准,乡镇也缺乏相应支持措施,影响农民发展蔬菜的积极性。三是农民自身种菜积极性不高。蔬菜种植技术性强,管理较繁琐,劳动力价格攀升,种植成本大幅上涨且易受自然因素影响,这些势必会影响农民种菜的积极性,不能形成种菜的良好氛围。

调研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一是尽快出台激励政策。开征蔬菜基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7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会议纪要》的要求,开征蔬菜基地开发建设基金,用于支持蔬菜基地建设。细化新增蔬菜基地的激励政策。县农业局草拟的《谷城县城郊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谷城县蔬菜基地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县政府应尽快研究出台。二是加大落实力度。建立“菜篮子”县长、乡镇长负责制,相关乡镇要结合秋播生产,加大对新增蔬菜基地的落实力度,将划定的蔬菜种植区落实到种植大户和地块。县蔬菜专班要加大督办力度,严格考核兑现,确保新增一万亩蔬菜基地面积落实。三是切实搞好部门配合。县农业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技术服务,要重点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资、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种植效益和水平;县财政、国土、物价、发改、金融、宣传等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城镇居民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督办结束后,以《人大督办》形式发出了《关于落实菜篮子工程情况的督办通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表示对督办通报提出的意见将逐条研究,狠抓落实,结合秋播把蔬菜面积落实到地块,确保新增一万亩蔬菜面积超额完成,有效保障城乡居民蔬菜需求。(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卢光敏 邓启友)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