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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共筑“法治梦”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25 00:29   [收藏] [打印] [关闭]

——襄阳市人大助推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纪实

襄阳市被司法部授予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城市”……今年,襄阳市将法治城市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核心战略,坚持科学谋划,顶层设计,强力推进,努力探索了法治湖北建设的“襄阳模式”。这些成效的取得与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的助推密不可分。

一、出台“决议”

“法治是执政责任”“法治是城市形象”“法治是核心竞争力”。“抓法治城市建设,就是抓发展的软环境和长远竞争力。襄阳要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步伐,成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必须把法治建设上升到城市发展总体战略的核心位置”。

近年来,法治建设与跨越发展之间关系,在襄阳市的领导层面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12年,襄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的战略任务。

2月中旬,襄阳市委、襄阳市政府印发了《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这是湖北省第一家出台的全面规划法治建设的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把襄阳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治城市的远期目标和“十二五”末期实现法治化水平“十个显著提升”的阶段性目标。在2015年前,60%县市区和70%政府部门达到法治城市建设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人大必须要抓住法治城市建设这个“牛鼻子”,来推动全社会讲法、守法、用法。

2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的决议》。《决议》对深刻认识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决议》的出台,将法治城市建设目标法制化,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法治城市建设,为提高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

二、取得“真经”

襄阳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起步不久,很多工作还在摸索,需要走出去学习先进经验,完善提高,从而实现“对标一流城市,勇创全国品牌”的目标定位。

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由市委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察组,奔赴杭州、苏州、南京、杨州等国内法治建设先进城市进行学习考察,为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寻觅“真经”。学习借鉴余杭的法治指数、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南京的学法新干线、法治浙江建设等经验。

通过外出学习“取经”, 吸取营养,收获“秘籍”,进一步拓宽了视野,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出了差距,明晰了思路。通过考察学习,部分干部头脑中存在的“高不可及,甘于平庸”的消极思想、“小马拉大车”的畏难思想、“软任务,慢慢来”的等待思想、“为拿牌子而创建”的功利思想等有了大的改观。“先经济后法治”、“先发展后法治”、“法治是项软任务”的观念渐行渐远,经济发展法治先行正在成为该市上下的共识和共为。全市上下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面辐射的法治创建单元。

三、目标“细化”

由于市委制定的《总体方案》时间跨度较长和人大的《决议》较为宏观,不便于执行和考核,需要有一个近期的行动计划,以保障总体目标任务的落实。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并向人大报告。4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所作的《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草案)》。《行动计划》将《总体方案》中10个方面共48项任务分解成120项具体指标,按时间节点细化。共确立387个支撑项目和257项保障措施,责任制分解、项目化推进、路线图管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刻认识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性;突出法治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制度保障;全面落实法治惠民;健全完善考核机制。

四、审议“问询”

人大作为立法者、监督者,要运用更多的监督方式,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3年法治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列入2013年工作要点。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5个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调研,召开座谈会30余场次,实地视察43个示范点。调研组重点对2013年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办理情况、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情况、首批26个示范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法治建设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2013年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14名委员围绕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建设、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对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的审计监督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公安机关执法回告事项、立案难诉讼难、法治惠民十件实事等问题,对司法局、监察局等14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轮番进行问询,取得了实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政府“2013年法治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训力度、督办力度、投入力度。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考评细则;研究出台襄阳法治城市建设指数体系;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和程序性规则;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深化和完善特色创建体系;加大指导督办力度,确保平衡推进。(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佘俊)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