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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着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11-27 08:05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宜昌市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选军带领农村工作委员会,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部分村、农户中视察了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深深感受到兴山县水利局八年如一日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履行工作职责,一心一意、尽职尽责解决农村农民饮水安全,使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2004年调查统计,全县农村总人口17.2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2.67万人,基本安全人数为2.32万人。八年的艰辛奋斗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9.59万人,其中“十一五”饮水安全解决了5.86万人;“十二五”计划解决农村居民6.14万人,已解决饮水安全3.73万人。

    一、立下军令状。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到农民和农村学生的身体健康,而兴山县是典型的山区县,泉水从河中流,半高山、高山地区农民饮水全靠天,饮水困难、饮水不安全问题十分严重。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多次视察提出审议意见。县政府积极采纳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立下军令状抓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用十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每年把农村饮水安全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专门成立了兴山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下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公室,县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正常运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方案图。兴山县地质结构很复杂,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难度大,必须精心设计,优化方案。在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前,对引山泉水工程项目,县水利局对每一处饮水工程委托县卫生部门派专门技术人员到实地采集水样,进行水质化验,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在编制方案时优化水质处理措施。对农户建天河水窖的水池请专家设计水质净化过滤处理。确保了水源质量,让农民饮用放心。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设计中,兴山县水利局统筹考虑水源、水质、地形等特点,结合实际对每个项目村聘请具有一定资质企业专家到现场勘查、设计,都编制了实施方案,方案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把关后方能实施,确保了安全饮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把握质量关。工程建设质量是农村农民长久饮水安全的核心问题,为切实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兴山县水利局严格推行工程招投标制、管理合同制、施工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的“四制”管理措施。管道、管件采购严格实行公开招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工程施工现场由乡镇水利管理站现场指导,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水利工程监理机构派遣专家深入工程现场及时跟踪检查监管,以此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兴山县水利局还对水池覆盖、水厂绿化、管道掩埋、净化处理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返工整改,至到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四、管好资金账。要建设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款专用是关键,兴山县水利局为把有限的资金全额用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上,全面实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审计把关,杜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针对前几年中央投资额度低,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兴山县采用部门资金捆绑使用,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

五、落实主体权。为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有人受益,还要有人管理和维修,兴山县水利局把每一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权进一步明确到农户、到责任人,签订农村饮水安全产权后期管理、维修责任合同,强化管护和维修责任。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中对受益较多的农户,成立农民用水协会,由受益户选举产生自己的用水管水组织,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用水协会自己制定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表,维修管护到人,构建了饮水安全后期管护的长效机制。(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韩定海)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