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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兴隆镇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近日,枣阳市兴隆镇人大组织辖区内部分人大代表对全镇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民政所、财政所、人社中心等部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全镇3所福利院了解残疾人的康复情况及基本需求。 枣阳市兴隆镇现有各类残疾人2100多名,占全镇人口的3.5%,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弱势群体。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如何实现好、保障好这一特殊群体的利益,解决他们收入普遍偏低、生活缺乏保障、自救能力较弱的现实问题,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之一。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残疾人保障工作中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偏低,很多残疾人在享受了低保后生活仍很艰难;二是残疾人劳动就业面临困难。残疾人就业还存在着缺资金、缺技能、就业渠道窄等实际困难;三是残疾人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残疾人保障工作目前由镇镇民政办公室负责,无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
镇人大充分肯定了镇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工作,就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镇民政办公室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残疾人的个人信息以及生产、生活需求,建立健全个人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顺利开展残疾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奠定基础。二是要建立健全残疾人组织机构。要设立和完善残联组织,聘请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村(社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专门负责残疾人具体工作,做到镇、村两级残疾人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场所、有人员。三是要加大落实残疾人救助工作力度。要抓好每年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发放工作,积极申报贫困残疾儿童到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定期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等。同时,要深入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兴隆镇卫生院要做好康复示范点建设,对残疾人康复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做到场所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工作正常,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四是要逐步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要进一步创造残疾人学习职业技能的机会,进行范围广泛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广大残疾人能有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个体经营者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领导、个体经营者对《残疾人保障法》的思想认识,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就业机会。
枣阳市兴隆镇人大表示,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谋利益,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涂勇 郭凡 方志)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