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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评议应把好“四道关”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1-14 07:59   [收藏] [打印] [关闭]

乡镇人大开展政府部门工作评议是乡镇人大的一种监督方式,是乡镇人大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乡镇人大工作评议要想取得实效,关键要把握好“四关”。

一是把好评议对象关。工作评议对象应确定那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集中的部门。工作中,选择土地、城建、农村低保、教育、水利、民政等部门作为评议对象,使人大监督的对象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促进被监督对象眼睛向下看,多倾听民声、关注民情、对民负责、为民解忧。

二是把好评议调查关。调查是整个工作评议工作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工作评议的效果。首先,调查范围要广。不但调查本部门,而且要深入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及工作服务对象中去调查,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其次,调查方式要活。可以不拘一格,灵活多样,既可以有动员大会、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公开的方式,还可以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调查电话等隐蔽的方式。同时还可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力量,在网站、电台发公告,开展民意调查等。最后,调查内容要准。工作评议与党委考核既相似又各有侧重,工作评议侧重于考核被监督部门是否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执法能力与水平。

 三是把好评议关。一是议得要全面。由于种种原因,个别人员开会时凭印象发言多,靠调查发言少;形式发言多,实质发言少;唱赞歌的多,提意见的少。评议发言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工作评议的整体效果。高质量的发言应该围绕重点,深思熟虑,讲成绩恰如其分,谈问题准确透彻,说原因客观可信,提建议切实可行。二是评得要真实。评议不能少测评,测评结果最能反映一个部门的工作,最是震撼人心。人大代表在投出庄严的一票时应该想到这一票饱含着法律的责任和人民的重托,因此不应计较个人恩怨,而是以工作大局为重,综合考虑全面,投出客观公正的一票。

四是把好整改关。整改不力,工作评议工作就难免前功尽弃,流于形式。一是跟踪监督。乡镇人大在工作评议对象报告整改情况后,可以责成调研小组采取检查、听汇报和复评等不同形式对工作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那些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跟踪监督,直至问题的根本解决。二是联合监督。在人大监督的基础上,可以让新闻媒体参与工作评议的全过程,发挥媒体监督公开透明的优势,还可以通过民意调查、听证等手段,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三是结果运用。把工作评议的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检查结果上报镇委,反馈给镇政府,并向社会通报。对评议中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襄阳市襄州区峪山镇人大  陈登华)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