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关注“三农” 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
近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昭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视察了浠水晨科、中禾粮油、双明油料、中威棉业、神鹭水产等5家省、市级重点企业,听取了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座谈。
调研组认为,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把培育壮大重点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着力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全力拓展产业链条,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以种养、加工、流通为主的重点企业体系。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视察组指出,浠水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点企业数量不多,规模不大,产业带动能力不强;二是特色不明,品牌不响,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三是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瓶颈制约,规模扩张空间狭窄;四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
农业产业化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视察组提出四点建议:
1、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提高对加快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发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用抓工业、抓园区、抓招商的理念、思路、机制和办法,认真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2、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一是要实行绿色通道服务。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实行全程领办、代办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手续,放宽审批条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促进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二是要加强服务指导。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筛选和推荐,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信息沟通,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农业科研部门要深入开展科技人员联系农业龙头企业活动,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帮助重点龙头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三是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完善“银企”项目对接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
3、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一是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大力整合、包装项目,加大对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尽可能多的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和开发资金。二是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好国家和省出台的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用水用电、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扶持龙头企业的投入机制。三是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申报“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对于成功申报“三品”、获得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龙头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四是要抓好浠政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的督办落实。
4、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一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合同农业”、“订单农业”,以订单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使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逐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二是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采取建立风险准备金、保护价收购、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多种方式,让农民从加工、流通环节获得利益,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三是推动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龙头企业集群集聚,鼓励组建集团式大公司,扩大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浠水县人大常委会 周年丰)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