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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大常委会“三抓四查”织牢学校食品安全网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4-14 06:15   [收藏] [打印] [关闭]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学校食品安全更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长期以来,宜昌市兴山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和关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每年都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列为关注民生,监督改善民生,致力于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重点工作之一,狠抓源头监督,防范安全隐患,杜绝因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引起的后患。

立足“三抓”强化源头监管

为抓好《食品安全法》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贯彻实施,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树立牢固的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的观念深入人心。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学校食品安全无小事的监督理念,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记在心头,放在案头,做到常抓不懈。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立足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则,做到了早安排,早介入,早督办,督促县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时时绷紧学校食品安全这根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年头抓起,从管理部门抓起,从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抓起,从学校食品的采购到供应的每一个具体环节抓起,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

为了抓好2014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月15日至2月20日,县政府组成由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监督局、疾控中心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副县长陈晓玲的带领下,分别对全县21所中小学、10所幼儿园的师生食堂、食品营销点的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了为期七天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采购、贮藏、卫生管理是否合乎规定的要求,食品价格是否合理,学校食品经销点的管理是否安全科学等。

突出“四查”狠抓过程监管

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内容庞杂。近年来,县政府通过坚持常年抓,长期抓,从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在理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是要从严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师生食堂卫生管理检查,二是严格学校食品采购索证制度的检查,三是严格校园周边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四是严格师生饮水水源的安全检查。在每次检查中,学校食堂与食品经营店的周边环境,学校食堂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冷藏、消毒等制度是否齐全,防范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学校各类食品采购索证、运输与贮藏是否安全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状况是否合格,是否办理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工作都是督导检查的必查内容。在2月中旬的检查中,检查组还结合春季即将来临,各类春季传染病会进入高发期的实际,对各类学校防止传染病的预案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对食品安全管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各类食品经营门店及时下达了《食品卫生监督意见书》,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不过夜的要求,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各类食品经营门店整改后检查仍不合格的,一律取缔食品经营资格。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监督局、县疾控中心与全县21所中小学校、10所幼儿园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传染病防治责任书》。

着眼长远完善制度监管

由于人大监督的关口前移,政府执法得力,《食品安全法》在全县所有学校均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得到了全面的加强和提高。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十分到位,各学校、幼儿园都牢固树立了学校幼儿园法人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学校食堂都办理了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单位和食品从业人员都取得了健康证明,做到了持证上岗,从业人员不仅衣帽整洁,而且都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食堂加工经营场所保持了内外环境清洁;学校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采购食品进行了入库登记并索取该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卫生许可证及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购买的肉类食品均经过了动物检疫;食品采购、贮藏、加工严格执行了《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学生寝室也做到了清洁、通风,预防春季学生传染病工作的各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十多年来,全县学校、幼儿园均没有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余丙军)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