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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9-25 07:21   [收藏] [打印] [关闭]

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生态环境,事关科学发展,是重要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和发展问题。今年8月,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环资委负责人,在全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鸣凤镇、吉星化工集团、星球集团、陶星陶瓷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环保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发展为主、环保先行”的理念,不断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确保排放总量下降,实施“退二进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

从调研情况来看,武星公司落户新址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投入1538万元环保资金淘汰了原有高能耗、高排放燃烧锅炉等设备,引进环保新工艺。星球公司整体迁址后,投资2.4亿元,引进国内先进工艺设备,实现企业整体升级。两个企业均实现了节能、减排、增效的新目标。近两年来,环保部门对全县215个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审批把关制度,否决了10个污染大的项目。2012年,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2347吨,比2011年下降1%;臭氧化物排放量1757吨,比2011年下降3.2%,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9天,轻微污染天数7天,远安城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检查组要求环保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进一步严把企业环境准入关口,抓好源头防控大气污染;进一步扎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县各个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使远安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宪法)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