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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谷城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八月中旬,谷城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我县贯彻实施《预算法》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并听取了财政部门近年来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查了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及做法
自1995年《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从充分实现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县内资源,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的实施,对于健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保障县域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事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县紧紧围绕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加快了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改革步伐,预算管理以实施综合预算为基础,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变过去财政一家“闭门预算”为部门直接参与的“开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更加全面,程序更加透明,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更加先进,管理更加精细。特别是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后,部门编制预算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监督体系更加完善,“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改革预期目标初步实现
(一)遵循四个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预算编制
一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既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又确保财政收入质量。二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三是全面完整的原则。各项收入足额列入预算,各项支出特别是新增重点支出打实打足,不留缺口。四是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既体现实际需要,又兼顾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二)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相继出台了《谷城县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试行)》、《谷城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谷城县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通知》、《谷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抓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预算法》的贯彻实施。
(三)统一预算编制的基本模式,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一是确立了各部门预算编制主体地位。在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时,明确规定部门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负起第一位的直接责任,使部门预算真正成为部门自己的预算。二是增强了部门预算的完整性。部门预算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收支编入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预算支出。三是规范了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将部门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对基本支出采用定员定额的预算编制方式,对项目支出按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四是规范了预算编制规程。实行了“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规程,延长了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加强了财政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使预算编制更加合理、规范。
(四)建立预算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
1、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纳入财政日常监督检查的范围。重点检查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批复预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运行等是否规范,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及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合规。指导部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预算执行的高效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大力推进与预算编制改革紧密相关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改革,提高了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一是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办函[2001]18号、财库[2001]24号),积极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和财政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扩大财政集中支付范围,减少资金流转环节,加强支出延伸管理,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二是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工作,促使单位及时将收缴的资金上缴财政专户。三是根据《政府采购法》,不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及时向人大报送预算,主动接受监督。按《预算法》要求,及时向人大报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同时严格预算调整,县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收入执行及财力预计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追加部门执行。
(五)建立与国家政策、地方财力及部门履职相结合的预算分配机制,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部门预算改变了传统的预算资金分配机制,每年部门预算编制从基层单位编起,逐级汇总,支出项目落实到具体的预算单位,并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编报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需要。部门作为预算编制主体按照工作职能和工作计划编报预算,真实、全面反映部门行使职能的需要。财政部门汇总各预算单位的预算需求,按照预算供给标准,结合预算财力可能,审定下达各部门预算控制数,各部门再根据预算控制数,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与事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首先确保重点项目支出,然后安排部门专业业务项目,最后安排其他一般性支出项目。这种预算分配机制,在我县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有效保证了政府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部门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
(六)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没有实施部门预算之前,财政部门编制各单位预算实行较为简单的基数法,单位预算经费只增不减,项目支出只上不下,预算编制较为粗放。实施部门预算之后,预算编制按照单位实际情况,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建立了全县财政供养信息系统,预算编制细化到人和项目,实现了财政管理的精细化。预算一经确定,及时批复到单位,不随意调整和追加,确实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硬化了预算约束,增强了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预算法》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预算法》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部门预算编与不编一个样,编好编坏一个样,只要有钱开支就行,忽视预算管理。导致在预算的实际执行中,一些部门还是热衷于找领导批条子追加经费,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执行的效果。
(二)有限的财力难以保证政策及单位需求。目前我县财政仍属于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大部分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近几年上级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对农业、科技、教育、计划生育等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法定支出的增长幅度超出了县级财力承受的可能,单位的支出需求大于财力供给。
(三)定额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由于财力供给不足,当前部门预算编制中的定额测算,多数仍沿袭老的或相对固定的标准,支出定额体系尚不完整和规范。
(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难把握。由于各部门项目职责不同,缺乏可比性,加之财政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绩效考评难以把握。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大《预算法》的宣传力度,使《预算法》更加深入人心。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等全方位的管理,真正将《预算法》作为预算管理的母法,切实依法做好预算管理工作。
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逐步拓展到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逐步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
三是努力提高预算支出的保障水平。在坚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基础上,通过合理确定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预算财力,大力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法定支出保障水平。同时,要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绩效预算考评机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严格预算约束。日常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用途,按序时进度拨付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实施后,将统一按照录入(指标)、预算审核、国库支付的模式,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做到“无指标无支出”。原则上日常预算的执行中不予追加安排预算支出,特殊性、临时性的预算追加,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马健)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