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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交办会
9月23日下午,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交办会。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州依法治州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23个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六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四点审议意见。常委会对该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决定召开审议意见交办会,专题部署安排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会上,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对审议意见的内容进行了阐释说明,州人民政府领导对如何办理和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了表态发言,常委会领导就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州人大常委会对“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人大自身也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主体。今年上半年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各县市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开展了视察调研工作。从视察情况看,全州“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按照《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及《恩施州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要求,全州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还要看到全州“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党的十八大关于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学习、认识不够充分;领导干部一定程度上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部分县市和部分州直单位对“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措施落实不够等。
会议强调,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州“六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州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的办理和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认真研究处理,按程序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力求最大可能地推动全州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作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着力抓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要坚持学以致用,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恩施建设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工作实效;要全面落实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发挥工作机制、工作经费、工作专班等保障措施的实际作用,各牵头单位按照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好牵头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要求,完善和创新科学合理的考评、奖惩机制;要按照工作规划切实落实好普法专项工作经费,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各项经费保障;州人大常委会及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切实落实好审议意见。(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巩建国 李文堂 李俊)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