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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滥用职权和独断专制。因此,我们在招标投标,推进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行政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也不断加强,采取了多种措施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在行政执法机关外部建立了专门监督部门,通过人大、政协、检察、审判、审计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制约和监督,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但由于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在法律上还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比较薄弱,国家相关的专门监督往往滞后,社会媒体的舆论监督因受行政的制约也留有情面,外部的社会监督往往由于群众的维权意识淡化,监督力度不大。加之我国的监督工作立法尚未完善,机制不够健全,致使从事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部门难以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尤为重要。不妨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法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它的监督是最高层次和最具法律效力的。因此,要做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就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大多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其根源也往往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查尤其重要。
首先要建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及时向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制度。人大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要迅速向政府提出监督意见,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行政违法行为。其次,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监督行政执法。人大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违法行政执法案件,要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监督,要依法追究执法过错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依法行政。第三要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对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和审判,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具有法定的监督职能。人大要通过有效的监督和大力的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法律监督作用。
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发生违法的行政执法事件,仅采取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内部处理方式,往往触动不大,效果不好。而违法的执法行为一旦被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披露后,就会产生极大的震动效应,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在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中,舆论监督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措施。社会新闻媒体要敢于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支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都要做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坚强后盾。要从惩治腐败,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着眼,积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大力支持新闻媒体对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进行的揭露和鞭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三、建立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
在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外部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至关重要。一是要加强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力度,并通过这种专门的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执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要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者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清除执法队伍;四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机关的负责人要定期交流,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也要定期转换,要严把“入口”,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法律意识强、业务素质硬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社会监督的互动职能
社会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它具有广泛性、标志性、启动性。
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方式:1、公民监督。公民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2、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3、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 社会监督具有预防功能 、矫正功能 、惩戒功能 、保健功能 、教育功能五大功能 。社会监督不仅能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监督者也是一种极好的民主教育和训练,通过参与监督,可以提高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素质。 随着社会监督的有效实现,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政治参与热情和积极性普遍提高,进而也必然提高自己的行为能力。随着公民监督行为能力的增强,他们也就更愿意参与政治,使自己的监督更有效果、更有力度。(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尹荣华)
责任编辑:齐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