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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质量如何 人大评评再说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8-15 10:29   [收藏] [打印] [关闭]

——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观察

为增强人大法律监督的敏感性,提高监督效果,宜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开展评查式监督,对部分执法机关执法案件质量进行调研评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群众在“质疑”:执法方式如何

居住在皇城街区的居民王光勇逢人便说:“自从开展活动以来,我们这儿的环境比之前好多了,再也不用闻下水道的臭味了”。这个“活动”说的就是宜城市委市政府开展的“3+3”城市创建和城管革命工作。

近年来,全市上下掀起了创建高潮,整个城市整洁了,街道干净了,违法建筑少了,群众活动休闲的场所多了,幸福生活感开始在百姓间流淌着。

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群众对部分执法机关执法行为颇有微词。

“在无禁止停车标识地段停车时,执法人员不提醒,停车后又开罚单”、“到一些执法部分办事,相互推诿责任”、“有些人员在执法前不出具相关手续,直接没收车辆,执法手段粗暴”……

在享受幸福的同时,百姓也在用心关注着过程。此刻,启动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实为顺应民意。

人大有“考虑”:开展调研评查

2012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列入2013常委会工作要点,着力解决“重行政处罚、轻刑事司法”以及相互衔接脱节的问题,不断建立完善“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2013年7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的范围、时间、方式、内容、评查标准以及评查结果跟踪督办等事项。

会上,常委会副主任王久华建议“开展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尚属首次,可以选取部分具有典型性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调研评查,务求实效。”

“调研评查工作专业性强,开展前要聘请专家对各小组成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建议随机抽取2012年20件、2013年上半年1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建议对评查案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划分不同等次后再进行优秀率、合格率、不合格率测算”

…… 

“开展行政机关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全面了解我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情况和执法效果,着力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贯彻实施。”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纯科如是说。

是时,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方案正式“定稿”。

政府有“表态”:依法规范行政

2013年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工作。

此次调研评查工作从2013年7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准备、调研评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采取重点评查(由襄阳市有关专家和该市部分司法机关专业人士及律师组成的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综合评查组进行)和普遍抽查(由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的五个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小组深入到各被调研评查单位进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孙纯科主任说,“我们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决定将执法面广,执法案件数量较多,与人民群众关系度高的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作为首次调研评查对象。”

常委会副主任刘正忠说:“调研评查的主要内容是执法单位近两年来依法履行职责、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评查小组人员,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负责人的见证下,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胡俊峰代表被调研评查单位表态:“将全力配合、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评查组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案不查、以罚代管等问题。”

为确保调研评查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孙纯科强调,“各调研评查小组要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查,力求全面真实了解反映被评查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确保评查结果经得起各方检验。要在此次评查基础上总结经验,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调研评查常态化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推进法治宜城建设。”

至此,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执法单位执法案件质量进行调研评查工作拉开了帷幕。(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梁云峰  李锐)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