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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代表监督 切实做好刑事审判
2013年,宜昌市兴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人民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建议县法院要把刑事审判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兴山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自觉履职,加大力度抓刑事审判。县人代会结束后,县法院院长黄德文带着人民代表的建议,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全年的刑事审判工作,自己亲自上阵抓刑事审判。2013年兴山县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元至7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6件,结案193件,结案率98.5%。其中,刑事诉讼139件,结案136件(21件附带有民事赔偿诉讼),结案率97.8%,共对198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处罚。7月25日,兴山县人大常委会20次主任会议对今年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一、严格把握审判方向。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制裁震慑犯罪,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兴山县人民法院对盗窃、聚众斗殴、行贿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或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继续采取高压态势,用刑罚手段来遏制此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蔓延,特别是对与社会经济秩序及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两抢一盗”犯罪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给予严厉打击,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创造一个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集中审判力量,对黄昌海等6人流窜盗窃宜巴高速电缆线案、向元波等8人赌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杨浩与张佑君等多人聚众斗殴案等疑难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从严制裁刑事犯罪的同时,兴山县人民法院始终注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76案98名主观恶性小、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初犯或偶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确有悔改表现,依法符合缓刑条件的则判处缓刑,交给社区矫正机构教育、改造,减少社会对抗,并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职务犯罪、非法持枪、轻伤三类16案17人给予定罪免处,回应社会的理性包容,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切实做到司法公正。兴山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依法、规范庭审,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适用法律关、定罪量刑关,做到不枉不纵。对22种常见罪名进行规范化量刑,严格按照省高院规定的量刑内容、量刑依据及量刑程序操作,完成了量刑程序由“估堆”到精细的转变,压缩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努力实现同案被告人之间量刑或同罪不同案件被告人之间量刑的公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告人获得实质公正的权利。对该项工作,在公开审理被告人乔能林犯受贿、挪用资金罪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人员参加旁听、观摩时,以幻灯片报告方式详细介绍了规则要求,演练了具体操作过程,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改进意见。今年元至7月,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审结94件,占比达69.1%,被告人当庭认罪率达70%,上诉率同比下降7%,未出现因量刑失当引发上访、缠诉情况。
三、加大力度调解纠纷。司法水平的核心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成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能够缓解矛盾、弥补创伤,还可以促使协议尽快履行,尽快实现赔偿,减轻执行压力,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兴山县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工作中,加强部门沟通,构建庭前调解平台。与公安、检察院联动,提前介入民事赔偿工作,合理运用变更强制措施等手段,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赔偿;整合资源,构建庭中调解平台。对于被告人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被害人的赔偿要求过高等原因,致使庭前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注重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注重辩护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学校及其亲友的积极作用,促成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穷尽调解手段,构建庭后调解平台。对经过庭前、庭中多次调解仍未调解成功的案件,不轻易放弃,由庭长、分管院长协同承办人改进调解方案,并适时由庭长、院长出面调解。通过横向整合调解资源,纵向联系办案办理机构的工作模式,构建了一张全方位、全流程的立体式调解网。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率达到了90%,确认赔偿总额31.5万元,履行23.3万元,到位率达73.9%。
四、柔情抓好少年审判。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兴山县人民法院柔情司法助推少年审判,始终坚持“庭前三见面”,做到庭前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所在学校负责人见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案发后的思想状况和诱发犯罪的原因,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尽可能使用缓刑,切实体现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政策,实现挽救的目的。今年共判处未成年犯罪案件6案10人,其中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了非监禁刑。坚持“庭后三落实”,定期一对一回访未成年被告人判后的思想动态,切实掌握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对复工复学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帮助,使他们有工可做,有学可上。
五、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兴山县人民法院抓住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青少年是建设未来法治中国的基础,该院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采取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组织旁听庭审、模拟审判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走出去,送法上门,分别在县实验中学、昭君镇中学、兴山一中等学校开展《学法懂法,做知法守法青少年》、《熟悉法律知识,学会自我担当》等法制讲座;请进来,现场说法,组织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的学生、特殊教育学校的聋哑学生旁听庭审,现场解答疑问,指导学生自行演习刑事模拟开庭,以直观、朴实的方式生动地传播法律知识,提高了孩子们懂法守法的意识,积极推动校园营造和谐安定的环境。(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韩定海)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