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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大用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7-05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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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经过反复筛选,计划纳入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32.2亿元,计划三年完成,其中今年计划投资8.48亿元。”5月30日,湖北广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政府性投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据悉,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增强政府投资监督实效,该市人大坚持制度创新,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市本级政府性投资计划审查监督的决定》,从计划的编制、报批、审查、下达、调整、竣工决算、审计监督等10个方面,对政府性投资作出了具体规定,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按照要求,今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过200万元,其他政府性投资超过50万元,市政府必须编制投资计划;项目在实施中,追加投资超过原计划的15%,或者净增投资额超过50万元,市政府必须报请人大审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新华要求,市政府审慎决策,综合考量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量力而行,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重视项目储备库建设,扎实做好投资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管,着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就人大对政府性投资开展经常性实质性监督作出了具体部署。(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正义)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