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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文媛建言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7-22 07:43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省人大代表、枝江市市长文媛建言,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作为打造务实、清廉、责任政府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文媛要求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既要注意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更要重视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在各个环节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加强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在当前和今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大四个力度:

加大对增加工程的控制力度。在合同外另立增加工程,成为时下某些施工单位逃避招投标抬高工程造价的惯用手法,必须严格控制。要严肃认真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勘测、设计一次性到位,避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要细化项目预(概)算编制及招投标报价,注意防止和纠正在合同包干中人为制造缺项、漏项问题。对确需增加的工程,严格执行报批程序。今后,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或自立项目形成的增加工程,一律不纳入决算审计认定范围,由项目责任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管力度。要以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预(概)算编制、招投标、现场施工、监证验收、竣工结算、资金拨付为主线,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严把财政评审、招投标、现场监管和审计四道防线和关口,以保证项目安全质量和效益。要提高项目预(概)算财政评审工作效率质量,为合理确定拦标价适时提供依据。严格招投标管理,凡应经过招投标的项目,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竞标定标,不允许有例外。强化现场管理,对监管不力、工程物量签证不严肃甚至出具虚假签证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政府投资审计要坚持项目审减上的刚性化,不能搞弹性处理,该审减的要坚决审减下来。同时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由事后监督(决算审计)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不仅要审结算,而且要审预算。对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民生、市政工程和农田水利、交通路桥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重大损失浪费的项目和在项目建设中搞权钱交易谋取非法所得的,要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宽容姑息。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办案,对有群众举报和审计发现的大要案线索,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确保有案必查,是案必破。

加大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的力度。政府投资项目涉及部门、单位多,权力运行链条长,过程复杂,极易出现问题,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根据十八大和全国两会召开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运行特点,对本级本部门过去出台的有关制度文件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结合新的实际进行充实和规范,尽快健全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边界清晰,便于制约问责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机制,保障依法、公正、廉洁行使项目审批权、资金拨付权、招投标管理权和审计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运行管理和绩效更加放心满意。(枝江市委宣传部  刘卫东)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