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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大开展镇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6-26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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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13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省人大的函件精神,在市人大副主任张仲华同志的带领下,对2012年辖区内12个镇处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全市12个镇处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制定和发布1起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权。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其立法工作,我们建议:
1、增强人大法律监督意识。要认真履行人大法定职权,加强法律监督,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法律监督的一部分,促进民主法制建设,镇处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增强规范性文件报备意识,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试行)》,从备案时间、受理机关、审查形式、审查时限、审查结果处理和责任追究等6个方面还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3、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由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登记、分类,在收到审查要求后,提出审查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加大工作力度。
4、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量问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程序性极强的工作,法工委目前的力量难以承受。可以学习外地的作法,法工委下设两室(正科级),一个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一个是涉法涉诉信访室,配备专人,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性。(武穴市人大常委会 梁新华)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