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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6-26 03:12   [收藏] [打印] [关闭]

2013年4月28日,长阳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次会议,就8次常委会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县政府人口与计生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后,以县人大常委会文件下发了审议意见,对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以求真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于2013年3月底又进行了一次督办,跟踪问效。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整改报告的基础上,委员们对照提出问题逐项进行审查监督,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共识”的问题,县政府提出了一是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一把手重要工作职责,牵头抓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坚持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动摇,现行方针政策不动摇,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不动摇。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重申对生育秩序混乱、政策外生育长期突破考核指标和出现其他“一票否决”事项的单位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有效保证《条例》的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

对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的问题,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确保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到位。2013年县级事业费的预算比上年增加6.63%。实现法定政策落实全覆盖。常委会还对“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后提出,县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毫不懈怠。坚持以民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施政为民;对县人大常委会所提问题认真整改,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生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扎实工作,各种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对此表示满意。列席皮次会议的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省、市、县人大代表们普遍认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审议意见——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再行审议——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工作方式是增强监督实效的好办法。(长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郭永金  徐斌)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