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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项监督” 服务发展大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5-02-25 08:05   [收藏] [打印] [关闭]

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内容,完善监督方式,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有效地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武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监督。以推进武穴科学发展为中心,从人大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时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参考,去年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8项,向市委提交有分量的专题调研报告5份。根据发展进度和工作重点,对“十二五”规划编制、东城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重点问题进行监督,发挥了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围绕群众关注民生问题推进监督。始终关注重视民生,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先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五保供养、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等,并专题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农村安全饮水涉及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常委会每年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视察检查,对水源保护、水厂布局建设标准、投入运行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近几年来全市累计投入1.3亿元,兴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1处,解决了20.7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为了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实施环保法及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政策情况进行检查,作出中心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决议决定5项,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和环保执法力度,先后投入近2亿元建成污染治理项目21个,全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维护了群众生态权益。

立足推进法治武穴建设开展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普法、依法行政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劳动法、文物保护法、审计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黄冈市人大对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或调研,提出了81条立法建议,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章可循。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关于审判、法律监督、办案质量自查等专项报告,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度,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和公正司法。常委会建立完善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每月26日轮流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制度,促进了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13年共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事项73件118人次,回复、办结71件,办结率97%,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饶维学)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