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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大审议意见 强化食品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事关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实事,为让全县人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2012年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并对做好食品市场的安全工作提出了切合兴山实际的审议意见。县工商局为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审议意见,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为契机,大力优化食品市场秩序,推行食品市场“靶向式”监管,全力开展食品管理创新,确保了工商部门各项监管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2件,其中一般程序181件,简易程序361件。其中万元以上的案件12件。
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放心消费。该局结合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消费特点,突出集贸市场、超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店等场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面落实“一季一整治”、“一季一考评”的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各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同时,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为监管平台,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店” 评选活动,全县8个乡镇共评选出食品示范点63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2家,县级60家;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市场的监管职责,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69人次,检查食品经营3472户次,组织食品快速检测496批次,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达673公斤,价值3万余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8件,罚款16.148万元。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的食品安全网格管理模式,对食品市场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得到了县委、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
二、强化食品市场专项行动,打假保平安。以全县4个工商所为依托,明确划分食品市场监管任务,认真开展了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大型执法检查活动及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扎实开展了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食品市场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食品交易场所进行网格化巡查,加大了对食品经营户的市场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仓储、运输、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23户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食品检测5个批次,查处食品案件14件,案值10.99万元。
三、建立五项制度一个平台,强化协调办案。为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依法规范办案,实现优势互补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局积极调整执法工作思路,转变执法办案工作方式、理念,加强与药监、卫生、公安、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办案协作联动制度、定期工作联系制度,构建了信息互通交流平台,签订了执法协作协议,以加大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2012年在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卷)质量评查暨行政处罚决定书评分中获得98.80分的好成绩。(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余丙军)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