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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大扎实开展《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4月18日,宜昌市人大《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组在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正金的带领下到秭归就贯彻实施《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当日上午,执法检查组驱车到茅坪镇罗家防雹增雨站实地查看了防雹增雨设施建设及工作运转等情况,执法检查组负责人邹正金还亲自坐上防雹增雨炮台体验了防雹增雨过程。接着,执法检查组又来到县气象观测站详细了解气象观测等方面情况,查看了该站工作运转及相关记录。最后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实地查看了气象监测、预警等现代化预警、监测平台,观摩了工作人员与市气象局网上气象会商实时视频,听取了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情况介绍。下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秭归县副县长王耀群的情况汇报,并与秭归县实施《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经过看现场,查记录,听汇报和座谈,执法检查组对秭归贯彻实施《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表示满意。执法检查组认为,一是多形式,广渠道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实现了公众的防范意识增强,专业人员的素质提高,部门责任到位,政府依法保障。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党委提供了组织保障,形成了400多人的气象监测服务队伍;人大加强了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提供了政策、财力的保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运行机制。三是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效加强,气象预测、预报、预警规范、高效。四是条例实施尽管时间不长,但成效非常明显。气象灾害防御管理规范,各项平台、坐标清晰;随着装备水平的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水平明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功能健全,平台建设完善;重点领域防灾减灾扎实有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安全责任管理更加明确。
执法检查组指出,秭归是各种灾害多发区,气象灾害防御任务繁重而艰巨。执法检查组赞成王耀群副县长对贯彻实施条例中所查找的基础设施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还需进一步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还需进一步加强和今后工作的四项措施,希望秭归继续走在全市前头,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工作水平逐步提升,进一步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使秭归经济更加发展,百姓更加平安。
市气象局局长郑运斌,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之彪,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祚林、李瑜以及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秭归县人大 周平 尤荣界)
责任编辑:官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