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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要谨防“四种弊病”
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笔者在实践中发现,不少地方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点不突出、工作不深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往往是“检查一阵风,过后一场空”。以笔者拙见,要想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就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四种弊病”。
一是预防“眼花病”。“眼花病”主要表现在“视力模糊”,重点不明,主次不分,思路不清。我国现行法律有200多部,每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任期内不可能对所有现行法律都进行执法检查。这就要求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上,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执法检查内容,把握执法检查方向,而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
二是预防“软骨病”。所谓“软骨病”就是身板不硬,底气不足,体倦乏力,在执法检查中主要表现在怕得罪人,不敢动真碰硬,看见问题绕圈子,遇到困难撂挑子。要医治这种顽疾,就必须树立刚性监督理念,敢于说实话,揭真相,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预防“浮躁病”。“浮躁病”的主要症状是心浮气躁,工作浮漂,看问题走马观花,找问题浅尝辄止,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监而不督,督而不深,流于形式走过程。要根治这种病症,就必须沉下身子,深入实际,贴近群众,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意,只有这样才能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准确掌握实际情况,进而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预防“冷热病”。“冷热病”就是指冷热不均,状态不稳,情绪忽高忽低。在工作上主要表现在不能善始善终地干好工作,检查过程轰轰烈烈,整改过程悄然无声。要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加大执法检查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促使有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河南省西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春锋)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