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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全力服务科学发展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3-06-19 07:17   [收藏] [打印] [关闭]

——竹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监督工作综述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2年竹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发展重点和民生热点,积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解决。

一是立足于全县大局,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努力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找准自身优势与服务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扎实履行监督职能,支持政府推进工作。2012年,由于受国家政策调整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竹山县经济运行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加大。为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宏观经济的监督力度,要求财政、税务、统计、经信等部门按月报送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税收收入计划完成、经济运行情况材料,为及时了解并有效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2011年度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并针对经济运行和财政预决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动向、新矛盾,开展深入调研,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相应审议意见,督促县政府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全力向上争取项目,大力培育骨干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严格计划、预算执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努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对此,县政府积极克服困难,有效整改落实。2012年前三季度,竹山县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成功跻身全省二类县市行列。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就科技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水务工作、财税征收、交通运输等进行了视察调研,切实抓住经济建设中存在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积极探求化解矛盾的应对之策,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办理落实,真正做到审议一项报告、促进一项工作,监督一个问题、办成一件实事,形成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较好地实现了人大工作与政府工作的有效对接。

二是致力于司法监督,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司法监督摆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突出重点,精心选题,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动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视察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就“六五”普法暨“法治竹山”建设启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报告,作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竹山”的决议》,要求县政府明确“六五”普法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式,务求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密切联系与沟通,通过信息的掌握、工作动态的了解,准确有效地实施监督。2012年先后深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视察指导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着力为人民群众幸福和谐生活保驾护航,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幸福家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是着眼于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大工作更好地贴近民生,反映民意,顺应民心。先后深入相关单位对《食品安全法》、《就业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全方位地掌握这些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解决群众就业难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人大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还就三农工作、医药卫生、新农合、农村低保、乡镇福利院建设、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督促相关单位依法行政、积极作为,较好地推动了一些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 峰  刘 波)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