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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鼓还需用重锤
――兴山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民营创业园工作纪实
发展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选择;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就业,减轻社会负担,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民营经济,“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生力军。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良性发展,强化“加快发展全民有责”的意识,使人人都有一腔干事创业的热情,都能投身到发展民营经济的大舞台中去,促进经济增长再上新台阶,兴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对民营经济创业园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了解民营经济创业园坐落位置、开工情况,认真分析民营经济创业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需要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视察组认为,全县乡镇民营经济创业园开局良好,各乡镇在民营经济创业园发展中,立足自己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优势确定项目招商引资。据统计,全县8个乡镇民营经济创业园已招商洽谈项目54个,投资总额13.51亿元。已落地开工建设项目24个,占总项目44.4%;投资总额5.93亿元,占投资总额43.8%。
针对存在企业自身管理不够规范,发展动力不足;外部发展环境不够优化,制约瓶颈较多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四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是举全县之力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要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使服务功能朝着更加规范有序、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方向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提升吸纳产业、项目落地能力,建立科学投入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县政府要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和查处经济活动中的不法行为。
二是切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发挥专门机构组织领导作用。县招商局、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发展民营经济规划、指导、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做到凡是新引进的民营企业,所有手续一律由县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由民营经济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到企业开展调研,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完善“民营企业服务直通车”机制,建立重点企业信息直报点和经济环境监测点,及时掌握企业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建立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向县委、县政府年度专题报告制度,每年开展对涉企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检查,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治庸问责,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每年坚持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大检查大评比,大张其鼓地表彰先进,严肃查处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
三是全力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帮助民营企业理顺内部治理机构。按照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帮助企业完善决策、执行和管理等制度,使企业运行进入良性状态。要帮助民营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科学决策。要帮助民营企业强化信用观念,一方面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另一方面要指导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取得其信任。要帮助民营企业营造创新环境,引导企业加强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营造重视人才、尊重人才和崇尚科学的企业文化,激励广大员工的创新激情。
四是切实引导鼓励民营经济超常发展。要突出重点产业扶优壮强。紧紧围绕全县确立的重点产业,集中力量对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培植,尽快培育一批规模企业,更好地发挥优势企业的骨干带动作用。全县要统筹规划,着力打造昭君商贸旅游重镇、古夫民营经济园、峡口港口物流经济园、平邑口化工园、水月寺石材工业园、黄粮生态工业园等园区,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平台。要抓好“回归工程”支持创业。据了解,兴山籍在外打工创业有二万多人,他们是发展兴山民营经济的宝贵财富和力量,要认真实施“回归工程”,研究出台政策措施,让他们关心家乡发展,支持他们回归家乡创业。要为发展民营经济营造氛围,每年召开一次民营经济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乔德兵)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