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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命过三关 强化监督促作为
近年来,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创新人事任免工作,不断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须过任前、任中、任后三道关口,接受人大机关全面监督。换届以来,共依法任免干部70人次,其中任职50人次,免职20人次,44名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对12人次进行了考察了解,6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任前考核关,提升强化法律意识。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凡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提请机关必须在举行会议15日前送达县人大常委会,并附拟任人员简历、任免理由和考察材料,否则不列入会议议程。县人大收到任免议案后,提前呈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深入提请单位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调查考核,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拟任人选真实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同时,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凡提请常委会拟任命人员,审议之前都必须实行法律测试,无故不参加考试、补考不合格的,不予提请任命。
二是任命程序关,强化公仆意识。县人大常委会不断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实行党委考察、推荐,用人机关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任免程序。在常委会会议上,由提请机关主要负责人全面介绍拟任人员基本情况、具体表现和拟任理由,重要人事任免和大的人事变动由组织部门作人事任免说明;拟任命的县政府副县长、“两院”负责人和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就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勤政廉政、接受监督等方面作拟任职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拟任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充分酝酿、认真审议,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当场公布结果,确保党委意图与人民意愿相统一。
三是任后监督关,强化责任意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命不久,县人大常委会就隆重召开了颁发任命书大会,全县所有正科级以上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平时每次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都要由常委会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任命后,组织被任命人员在县广播电视台上公开亮相,围绕任期目标、依法履职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向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常委会还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活动,不定期地座谈了解被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等形式加强监督,促使被任命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公仆意识,自觉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浠水县人大常委会 周年丰)
责任编辑: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