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兴山县人大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保障公民健康安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1-07 02:49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宜昌市兴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等相关县直职能部门,分两组深入到各乡镇、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食品经营门店、饮食服务餐馆、纯净水生产企业等,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听取相关单位、企业、经营者汇报。

这几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联合重拳出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实行严格监管,各级政府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共同筑起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保障了全县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抓普法,全力促使全民法律意识得到提高。要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保障全县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县公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基础。因此,兴山县人大把《食品安全法》的普法作为每个五年普法的重点,通过普法使全县每个公民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筑牢公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一是广泛组织全县人民群中学习食品安全法。紧紧抓住每个五年普法机遇,扎实抓好全县公民食品安全法学习,每年对普法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把公民学习食品安全法抓扎实,抓出效果。还要求执法部门带头学习,熟练掌执法范围、标准、责任。二是扎实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培训。采取多渠道每年对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经营门店、畜牧屠宰企业、纯净水企业等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专门培训,教育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近3年,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100多场次近10000人次。县工商局开展食品安全培训40多场次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三是扎实有效地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今年,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动用宣传车100辆次,到乡镇村组集聚农户中宣传《食品安全法》;在居委会街道、乡镇集镇街道、村民集聚区等位置共张贴标语、悬挂横幅2860张(条);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各单位、学校、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等各举办《食品安全法》专栏一起200多处,重点反复宣传《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四是结合全县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法》讲座。县直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媒体开辟《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结合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食品安全情况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讲座,近3年来,共开展食品安全讲座100多次。  

二、抓监管,全力促使部门监管责任得到落实。县直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是否得到很好地落实,是兴山县人大监督的重点。一是联合监管。为确保《食品安全法》有效贯彻落实,保障了全县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兴山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卫生局、农业局、质量监督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事,实行联合监管,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仅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执法大检查三次,有效地促进县直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得到落实,同时也有效地促进<食品安全法》得到更好地贯彻和落实。二是全面检查。兴山县人大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开展全面检查,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三是严格标准。该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责时严格执行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四是强化检验。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检验,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如自己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应当委托符合具有检验能力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五是严厉处罚。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兴山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实行严格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县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抓规范,全力促使监管长效机制得到完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健全信息机构。该县各乡镇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等相关机构,均设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员,时时监测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情况;处处建立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上报反馈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实行资源共享。兴山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实行食品生产经营、饮食餐饮服务、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相关单位资料档案信息资源共享;食品监测评估信息资源共享;食品检验机构、设备资源共享;检查记录情况和结果处理信息资源共享。四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得必须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审批程序、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从业人员证件、管理制度、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洗净消毒、贮存、运输和装卸等。凡是禁止生产经营食品,一律禁止。(宜昌市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韩定海)

责任编辑: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