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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大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查
“我保证在社区矫正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定时到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积极接受思想教育,今后遵纪守法,远离社会上的‘狐朋狗友’,不再让父母操心,不辜负社会给我的改造机会”。面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林的询问,石花镇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周某诚恳的作出表态。
连日来,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以及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项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林一行,逐一实地查看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情况,向乡镇司法所、村(社区)干部详细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近期行踪及思想状况,深入未成年矫正人员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家长监护情况,与他们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他们对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学习情况,听取他们的思想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林一行检查到那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间的法律规定宣传到那里,并运用反面教训与情亲感化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感恩父母劳苦,珍惜改过机会,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切莫因一时冲动或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再次做出违法犯罪的事。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采取查看书面资料与全面走访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全县10个司法所、1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及其监护人进行了走访,对1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重点帮扶,对8名有重新犯罪危险性人员及时进行法律教育,对发现的管理教育不及时、档案不齐全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件,督促相关人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林对随行的检察院、司法局负责同志说:“未成年矫正人员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青春期的叛逆期,思想还不成熟,逆反心理也比较严重,必须专门制定针对他们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侧重于感恩教育和心理疏导”。要求乡镇司法所、村(社区)矫正干部,要引导未成年人多观看积极向上的影片,多看先进人物事迹、法律知识等书籍,把村(社区)劳动服务及有关组织活动纳入未成年社区矫正帮教活动中,引导他们主动认清自身问题,切实分清善恶,激发他们积极参与改造的动力。(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陆学海)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