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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启询问强化监督 九问医改剑指民生
——远安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侧记
询问人踊跃提问,受询人认真作答。5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场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问答”正在这里进行,一边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一边是县政府及6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答复。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首次进行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是针对特定问题不清楚、不了解、不满意的方面开展询问活动,它是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化和创新,可以更好地硬化监督措施,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这次的专题询问,是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的首次专题询问,我们酝酿了很久。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广泛交流互动。”主持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杰简要阐述了专题询问的目的,鼓励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可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全面的了解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更好地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报告,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
“新农合推行到现在,农民群众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15元增长到50元,农民群众认为参合负担不断增加。请问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后农民群众在看病医疗上有哪些好处?”首先提问的是郦启文委员,他单刀直入,直指参合负担,问题显得有些尖锐。
“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后基金规模随之扩大,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得以增强,新农合制度受益面不断扩大,广大农民群从中得到更多实惠。”负责实施新农合工作的县卫生局局长汤贵华当仁不让的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表示,参合农民有四个方面好处,一是补偿范围从2006年的住院补偿扩大到现在门诊和住院均能享受补偿;二是住院报销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封顶线都显著增加和提高;四是医药费用负担减轻,保障水平增强。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县本级财政为乡镇卫生院增加了多少经费?能弥补原来的药品利润吗?能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吗?”提出问题的史元章委员是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所以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问题显得特别关注。
“绝对能有效保障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史元章委员话音刚落,县财政局副局长简清同志就十分肯定地答复,“2011年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综合补偿为737.5万元,比改革前增加了273.7万元,增长59%,比医改前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差价167万元增加106.7万元,同时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同比增加165万元。”她表示,目前保障水平已经比较高,今后还将按照有关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现在我县基本实现了医保制度的全覆盖,但一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反映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比农民参合缴费高得多,但感觉享受待遇没有新农合制度好,是什么原因?”提问的王继平委员是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他的疑问代表着广大工人职工的心声。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居民医保的住院综合报销比例是51%,新农合报销比例确实高于居民。”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付平坦诚答复。他解释,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多,居民和医疗机构选择贵重药品比例高;二是居民医保的病种目录比新农合的病种目录少;三是就医取向不平衡,居民医疗需求比较高,大多选择本县二甲医院或者转外的三甲医院,这个级别的医院起付线高、费用高、报销比例低;四是“金保工程”软件对居民门诊统筹结算也造成一定影响。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保的报销标准。同时,想问一下新农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什么影响?”坐在主席台上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新一直听的很认真,也忍不住要拿起话筒发问。
“新农合的参保对象是本县辖区内的农民,由于参保对象的限制,我们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上是不能参加新农合,不能享受新农合政策的实惠。”回答任建新主任提问的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德义,“作为城镇居民或者职工,我们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陈德义县长如数家珍般向任建新主任介绍道:“城镇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门诊报销比例为50%,住院报销比例为80%;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支付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还没有实行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为72%,住院费统筹支付最高限额132642元,大额医疗支付最高限额是20万元。”对陈德义县长的解答,任建新主任频频点头,表示感谢和满意。
“推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加强药品质量特别是基层医疗单位药品质量监管上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和办法?”上半年的“毒胶囊”事件使药品安全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刘建全委员的提问显然点到了大家的神经。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昌清表示,将采取五项措施和办法,加强基层医疗单位药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活动;二是提升软件水平,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措施;三是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验;五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使用中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常委会委员敬睿问:“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基层群众基本医疗药物的需要?”提出这个问题,他是有备而来。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的县人大常委会,为做好专题询问做了充分的准备,敬睿委员参加了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的相关调研和视察。他在调研中多次听乡村医生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有些药品已经被患者认可和习惯,但这些药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又没有。”“有些药品配送还很不及时,有些药品在招标采购中注重追求低价格导致药品质量有所下降。”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被敬睿委员带到了专题询问上。
县卫生局局长汤贵华再次拿起话筒回答:“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目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他清晰明了地回答出具体的保障措施,他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变用药习惯,及时反馈基本药物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及时有效解决。最后,汤贵华局长斩钉截铁地保证:“绝对让群众有药用、用好药、放心用药。”
“今年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有什么安排和部署?”黄冬梅委员见缝提问。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如何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邓作元委员连番发问,“在提高医疗卫生水平上将会采取哪些措施和办法?”
陈德培委员穷问不舍,“县民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就医看病和实施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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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很快过去,提出的9个方面问题饱含群众心声,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民生、履职为民的情怀;相关部门直面问题,一一作答,展现出了各部门高度负责、服务发展、依法履职的精神风貌。
专题询问不能仅止于问,更要重在落实和兑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杰在专题询问结束时语重心长的叮嘱,“询问后要结合审议报告情况一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情况,要开展跟踪督察,实现专题询问的价值。”(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郝道俊)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