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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护人大权威中强化监督
——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去年的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选举,湖北、四川作为全国试点省份,实行了县(市、区)党委书记不再兼任人大主任体制改革,这一试点改革为两省县级人大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尤其是履行监督职权提供了大好的历史机遇。换届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以试点改革为契机,按照有为、有度、有效的原则,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一、围绕“三个第一”,选准监督议题
县级人大最重要的一项职权是监督权,用活用好用足监督权的最终目的是查找问题、弥补缺陷,有力地、更好地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市委“优化发展环境年”的总体要求,突出“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依法行政”三大监督重点,深入生产第一线、社会各阶层、问题正反点调查了解,努力为党委决策和政府行政提供客观真实、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开展监督。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以推进武穴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中心,及时对梅武线和蕲孔线(武穴段)规划建设管理和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作出决议,在规范“两线”建设和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诸多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520”服务模式(各行政审批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定时限内压缩50%﹔中介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的20%收取﹔涉企审批环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零费制),并将全市48家行政审批和收费服务窗口单位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的“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了行政效能。同时,针对财政预算监督这一弱点,我们组建了预算专家咨询组,实行预算工委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联网,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由原来的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极大地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严肃性。
(二)围绕民生第一目标推进监督。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重视民生,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开展监督。坚持“三考”(年初考方案、年中考进度、年终考结果)检查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确保议案建议落到实处;作出决议,督促市政府将城区化工企业外迁进园,努力建设宜居城市;抓住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城乡低保、城乡教育资源整合和农村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来开展视察调研,及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上来,消解热点,消除难点,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坚持每月的26日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制度,半年来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件70余人次,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
(三)围绕法治第一保障强化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文明和谐发展的保障。为此,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逐步得以有章可循;建立完善了听取和审议对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深入开展“双优”(优秀执法单位、优秀法律工作者)评选活动,督促政府工作部门和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促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促进司法公正。此外,我们还充分利用全省立法联系点的平台,积极组织立法调研,全年立法建议采用率80%,从而迎来了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现场在我市召开。
二、把握“五大环节”,强化监督质效
为了及时将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的合理化意见、意见及要求反馈给“一府两院”,确保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到实处,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在继承了往届“交办、研办、督办、回复”等四个环节的基础上,又创造性地增加了“票决”这一环节,真正做到审议意见“一府两院”不落实,人大跟踪监督不罢休。
(一)交办环节。常委会会议就某个议题作出审议意见后,7日内,常委会办公室就召开“一府两院”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以交办函形式当面交办会议审议意见。交办会上,常委会相关领导就落实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具体办理要求。
(二)研办环节。收到交办函后,要求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市“两院”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做到落实领导、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所属部门和单位,并限期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
(三)督办环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按照对口联系的原则,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实际行动进行经常性督办,及时了解审议意见落实进展情况,加快和确保审议意见办理进度。
(四)回复环节。审议意见办结后,按统一要求和统一格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回复,经主任会议讨论后,书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在半年内无法办结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要在报告办理进展情况的同时,必须报告下一步的打算和措施,列入滚动办理计划。
(五)票决环节。“票决”是对“一府两院”研究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一个刚性约束,是检验整改效果的“试金石”。 “票决”即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的满意度测评,如果满意、基本满意得票没有过半,则发回重新整改,直到满意、基本满意得票过半为止。
三、凝聚“三方力量”,构筑监督堡垒
人大作为一个能够汇集各方利益和意愿的权威机构,在法理上具有人民赋予的至高“权力”。但是,要真正发挥人大的作用、维护人大的地位和权威,党委支持、代表履职、人大主动三者缺一不可。
党委支持是前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大接受党的领导是我们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客观国情。因此,人大工作不仅要在委的领导下开展,更要善于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换届试点改革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在遵循市委领导的同时,更加突出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使市委做出了许多有利于人大工作开展的意见和规定,有力地保障了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议等制度,在召开全市重要工作会议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以便人大常委会了解市委工作思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二是坚持市委专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研究并转发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实际问题,都按照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四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研究调整干部时,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凡需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组成人员,都按法定程序经“一府两院”党组通过,由市长、院长、检察长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五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主动协调好人大同“一府两院”的关系,重视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特别是今年,市人大争取市委支持后,在任期内对全市25家政府重点工作部门分年度开展工作评议,从而推动了人事任免权由原来的任前综合考察向任前综合考察与任后绩效评议相结合转变。
代表履职是基础。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权力机关的主体,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基础。武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我们以开展代表“五个一”活动(每季度参加一次法律法规学习、每年参加一次视察专题调研活动、每年至少走访一次选区选民、每年应向本级人大、上级人大或“一府两院”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批评或意见)为载体,指导和要求人大代表始终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履行代表职责,努力扮演好人民群众“代言人”的神圣角色,全力维护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引导代表正确把握方向。要求代表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意图、人民的意愿与国家意志有机统一,通过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使党的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二是督促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领导代表日”活动,全面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受到人民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走访和联系选民,把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诉求反映给党委、人大和政府,最大程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担当起人大和代表所肩负的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崇高使命。三是规范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求代表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程序和形式,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充分独立发表意见;在闭会期间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认真提出议案和关于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调研或视察等活动中如发现有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敢于对党委和“一府两院”说“不”,在不以代表个人或少数人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的基础上,依法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研究处理。
人大有为是关键。人大监督监督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制约,但不等同于与党委政府顶着干,而是为了使党委、政府决策、执行不偏离地区发展大局的合理轨道。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要真监督,不能含糊,真支持,支持到位。真监督就是真支持,真监督才能大有作为,才能有力地巩固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权威。一是做到“敢问”,凡是属于人大监督范围内的问题,涉及到人民利益的大事,都敢于过问;二是做到“敢议”,对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报告,敢于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审议质量;三是做到“敢管”,对执法问题严重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敢于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较为严厉的监督手段,使监督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四是做到“敢查”,对“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法律敢于开展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敢于参与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和纠正。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也在日益凸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勇于担负宪法规定的责任和时代赋予的使命,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高工作主动性,全力增强工作实效性,全力打造有为人大、民生人大、活力人大。(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勇平)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