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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1-08 08:43   [收藏] [打印] [关闭]

——远安县人大工作回眸(上)

过去的五年,是《监督法》深入实施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以监督促发展的理念,规范行使法定职权,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远安县人大认真行使人事任免职权,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职权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人事任免工作的始终,专门制定了《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制定和完善了“联系、审议、考试、承诺、宣誓、监督”等六项制度。推行这种制度不仅增强了任命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增强了任命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从而实现了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既充分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又切实反映民主意志。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1人次,其中政府组成人员81人次,审判机关61人次,检察机关19人次,常委会工作机构10人次,加强了地方国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力资源保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站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将县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县人民的意志。围绕增强全县上下法律意识,加快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深入开展“五五”法律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决议;围绕拓宽融资渠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认真审议县人民政府议案,作出了将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延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城东新区综合改造等项目建设和重大民生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9项,支持政府融资5.923亿元;围绕推进事关远安长远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建设,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先后就生态县建设规划、城市规划修编、水利发展规划、花林工业园区以及城东新区规划等作出决议;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县政府议案及时听取和审查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依法作出批准预算、决算和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决定17个,增强了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五年来,先后组织对鸣凤城区“四化”建设、资源综合利用、 “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消防法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发展、金融单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幼儿教育和安全管理、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磷矿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双低”改造、全民健身、菜篮子工程建设、物价管理等工作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查,提出视察意见或向县委提出调查报告,有效助推了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在开展工作监督中,常委会既对“一府两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又坚持客观公正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共提出审议和视察意见80件285条,向县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9个,提出建议86条。 “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审议、视察意见和调查建议,并在规定的时间里予以回复,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远安县人大常委会  刘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