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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方法 增强监督实效
——远安县人大五年工作回眸(下)
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全县统一培训与乡镇集中培训相结合、代表小组集中学习与引导代表自学提高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履职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举办代表小组长专题学习班和召开代表履职座谈会等多项活动,坚持组织不同岗位、职业的代表作履职经验交流,并利用各级人大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了30多名人大代表履职事迹,代表素质在相互学习借鉴中明显提高。积极创新机制,建立和推行了人大代表“两卡一册”履职制度,在人大代表中深入开展“三学三比”和先进代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建议、代表联系选民专线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代表履职能力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增强。按照就近和方便活动的原则,对全县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成立54个代表活动小组,以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为依托,按照“七有”标准配套建设代表活动室54个,为代表学习培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履职能力大幅增强,五年来人大代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开展集中调研和视察活动647次,提出意见建议1729条,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人大工作实践中,常委会探索搭建代表联系选民的新平台,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以代表家庭电话、移动电话为载体,开通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并扩大到54个代表小组,不断加强运行效果的检查和督办。几年来,专线电话代表共接听选民反映各类问题1259件,其中由“一府两院”解决132件,代表联系解决1127件,有力地发挥了代表联系选民、服务选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
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将法律法规规定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监督工作方式和机制创新。围绕提高议题审议工作实效,始终把深入调研作为审议议题的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了 “五公开”、 “五结合”的议题调研方式,在会议审议前开展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的专题调查,真正问计于基层和群众,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程序、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议题书面建议卡制度,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探索推行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以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二次测评,增强了专项工作报告单位的法律意识;始终将议题审议工作自觉置于监督之下,及时将监督议题调研方案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坚持请乡镇人大负责人、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及时将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情况、形成的决议决定通过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实现了议题选择、调研方案、调研活动、审议过程、审议结果公开透明。
为了提高人大监督实效,更好地服务远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监督法》规定,把人大工作评议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严格程序,把督促被评单位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为工作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几年来分别组织对县经济商务局、农业局、信用联社、宜昌远安供电公司、教育局、安监局、质监局、电信公司、人社局、工商局、交通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开展了工作评议。在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每年组织60名左右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被评单位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12个单位整改常委会反馈的意见141条,积极对上争取、筹集、投入各类建设资金24658万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远安县人大常委会 刘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