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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模式 提高监督实效
《监督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只有坚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按照新形势发展要求,正确运用监督法所赋予的各类监督手段,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模式,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才能有效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着力抓落实常督办,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模式。我们把督办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行了“六公开”(建议代表姓名、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及责任人、督办单位及责任人、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建议办理结果)、“三回访”(承办单位办前、办中、办后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抽查回访)督办制度,并对上年未办结的建议实行跟踪监督销号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从2010年开始又全面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估机制,采取逐件征求代表满意度、建议承办单位自查自评、县政府办公室督办检查评估、代工委实地调研评估、组织部分代表座谈评估、公开评估结果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评估督办。同时坚持每年两次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办检查,每年挑选10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增强了建议承办单位法定责任意识,强化了办理措施,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不断提高。5次人代会上共收到、转办建议560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比例达到98%以上。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施连续性的全程监督,有力提高了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实效,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达到了代表监督工作、督促解决问题、推进远安加速发展的目的。
——注重凝民心解民忧,创新人大代表履职模式。我们全面推行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制度,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监督议题问卷调查和座谈会820余人次,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1200多条,使常委会更多、更好地掌握了社情民意。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看安全、看教育、看交通、看项目等集中视察活动,有效推动了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组织代表围绕“十二五”规划制定开展调研、审议活动,发挥了代表在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我们在积极探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以县人大代表家庭电话、移动电话为载体,在全县54个代表小组开通了“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搭建起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四年来,专线电话代表共接听选民反映各类问题1259件,其中由“一府两院”解决132件,代表自行解决1127件,较好地发挥了代表联系选民、服务选民、反映民意、吸取民智、凝聚民心、解决民忧的作用,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日报》对我县推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模式的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我们推行的人大代表履职模式,真正改变了“人大代表一年只参加开个会就算了”的状况,搭建了使人大代表坚持常年依法履职不间断的平台,确保了对于“一府两院”监督工作的持续性。
——立足抓重点增实效,创新工作评议模式。远安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于推动政府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把人大工作评议作为强化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确保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我们通过宣传发动、评议调查、督查整改、会议测评等程序来开展工作评议活动,并把工作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被评单位工作和事业发展上。从2009年开始,我们连续三年分批组织对县经济商务局、农业局、农村合作银行、宜昌远安供电公司、教育局、安监局、质监局、电信公司、人社局、工商局、交通局、移动公司等单位开展工作评议,在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每年组织60名左右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被评单位以整改为重点的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12个单位整改常委会反馈的意见141条,积极对上争取、筹集、投入各类建设资金24658万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真正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有力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坚持查全程抓到底,创新跟踪监督模式。跟踪监督是保证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有关监督工作的制度办法,确定日常监督、临事监督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择运用多种扎实有效的监督手段,使监督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以确保提高监督实效。近几年来,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制定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办法》、《跟踪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及其《流程规范》等项工作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不漏程序,更不违背程序,保证了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地进行。我们把城市规划、基础教育、新农合、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紧抓不放的重点,注重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步步紧扣,一抓到底。我们连续多年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紧紧抓住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执行与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强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真正及时解决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使人大监督脚步踏出民生强音。(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杰)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