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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要坚持四个导向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10-17 00:53   [收藏] [打印] [关闭]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使用最广泛、最频繁、最直接的权力之一。依法有效行使监督权不仅关系人大工作的质量,还影响着人大的权威。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四个导向。

坚持人民导向不偏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大监督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大监督只有不忘初心,把反映民意、关注民生、实现民愿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监督工作才有活力、才有实效、才能持久。要始终牢记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放到心里,站在人民立场抓监督,群众关心什么就聚焦什么,百姓关注什么就监督什么,通过监督推进,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为实实在在、公平正义、可触可感的现实生活,以群众“获得感”来检验人大监督“含金量”。

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问题就是方向、就是动力。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找准找实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前瞻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破题解难、答题交卷。监督工作多而繁,必须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发扬“啄木鸟”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分析问题,找准问题症结,促进问题解决,让监督真正监在点子上,督在关键处。监督工作不能讳疾忌医,切忌不看本质,不查根源,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提些治标不治本的老办法。

坚持实效导向不打折。监督工作如同钉钉子,必须用锤子不断敲打,监督事项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在“精”字上做文章,选好监督议题,把那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这是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要在“深”字上下功夫,定好监督方案、选好监督方式、配好监督人员,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情况摸透,把事实看清,把问题抓准,把措施想妥,这是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要在“严”字上求突破,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对整改过程制定责任书,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久久为功,这是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保证。

坚持创新导向不守旧。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世而制。创新是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不竭动力。监督观念要创新,有什么样观念就有什么样的举措,人大监督要摒弃求稳怕乱、墨守成规的思想,敢于担当作为,善于为民发声。监督方式要创新。既要用足用好法律授权监督方式,又要创新思路和方法,大胆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推动人大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督查机制要创新。人大监督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督查坚持公开监督过程,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督查不能仅满足于看现场、听汇报、查台帐,要把督查着力点放在决议决定的执行上,放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通过督查,把对事督查和对人问责结合起来,把人大督查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督查链条,提升监督质量和效能,体现监督刚性和权威。(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  孙轩柏)

责任编辑:吴志州